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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经济三十而立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8日04:00  京华时报

  “一切妨碍发展的思想观念都要坚决冲破,一切束缚发展的做法和规定都要坚决改变,一切影响发展的体制弊端都要坚决革除……”这就是中国改革开放和民营经济发展的真实写照。

  经过30年艰苦奋斗,如今,民营经济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中的参天大树:私营企业占中国法人企业的60%以上;创造了中国GDP增量的约60%;解决了社会新增非农就业人员的80%以上……

  而作为“中国民营经济之都”的温州,正是这一辉煌轨迹的最好见证者。

  星星之火

  清晨四五点钟,冬天的北京寒意袭人。南城大红门批发市场却早已人声鼎沸:来自全国各地的小商贩云集此处,数不清的小商品被成批买卖。整个北京城,像这样的地方有好几十处,而在整个中国,恐怕没人清楚到底有多少这样的商品批发集散地。

  今天,中国商品经济的繁荣和私营经济的发展,在几十年前是绝对不可想象的。上世纪50年代中期三大改造完成后,在二十多年时间里,公有制经济都是一统天下。数据显示,到1978年,全国只剩下个体工商户15万户,而这其中大都是修自行车的、修鞋的,几乎没有什么产值。

  改革开放的号角催生了中国民营经济发展的萌芽。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提出,要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1979年4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召开局长会议,提出各地可以批准一些有正式户口的闲散劳动力从事修理、服务和手工业个体劳动,但不准雇工。这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第一次允许个体经济发展。

  1979年底的一天,和温州许多走街串巷、做小本生意的人一样,在家门口摆摊叫卖小商品的温州姑娘章华妹接到了一个通知——可以申请领个营业执照。她自己也没想到,自己竟成了“全国第一个个体工商户”。

  这个消息无疑改变了许多人的命运。

  1980年12月,安徽芜湖个体户年广久注册了“傻子瓜子”商标。随着品牌打响,年广久的生意越做越大,被称为“中国第一商贩”。

  1980年,现奥康集团董事长王振滔刚刚15岁,他一边上学,一边做起了卖米的小生意。当别的米厂老板都挖空心思,想从稻谷中打出更多的米,他却宁可少打几斤,在追求质量和口碑上下工夫。

  一个又一个的故事,开始从全国许多地方陆续传来。虽然人们固有的观念还难以接受“个体户”这样的新职业,那时候的个体户还常常被人们看不起,大家推崇的是国有企业的铁饭碗,然而,中国民营经济的星星之火毕竟已经点燃。

  燎原之势

  在思想解放和政策引领之下,中国民营经济的点点星火,在转瞬间就形成了燎原之势。此后,全国开始出现了蔚为壮观的“个体户现象”。卖服装的、开饭馆的、修理自行车的……民营经济的萌芽终于破土而出。

  公开数据显示,到1981年底,全国城镇个体工商户就已经发展到了185万户,从业人员227万人,比1980年的从业人员翻了一番多。

  与此相呼应的是民间创业高潮的出现。以“中国民营经济之都”温州为例,在温州柳市,1979年到1981年间,涌现出了一批先富起来的能人。其中,最著名的就是包括五金、螺丝、目录、线圈、矿灯、电器、翻砂和旧货在内的“八大王”。

  到了1982年,温州的个体工商企业超过了10万户,约占全国总数的1/10;大约30万的商品经销员遍布于全国各地。

  那时候的温州,个体和私营经济已经红红火火,外出打工或者经营小生意是许多年轻人的选择。可以说,是改革开放所带来的民营经济的发展,让他们这些穷人家的孩子多了一条出路。

  当时人们信奉掌握一门手艺便可以安身立命。1982年,王振滔就是以一个“小木匠”的身份,开始在大城市武汉走街串巷,靠自己的手工活养活自己和家人。然而,居无定所、食无守时的日子并不轻松。

  后来,他在湖北遇到了许多推销电器、服装和皮鞋的温州老乡,这些人做商品推销的收入比自己辛辛苦苦做木工要多了几倍。既然别人能干,自己为什么不能干呢?1985年,王振滔开始加入推销皮鞋的行列,并且很快就以自己的聪慧和勤奋在周遭的圈子内小有名气。也正是从那个时候开始,他与鞋结下了终身解不开的缘分。

  改革困局

  一边是实践领域的不断突破、创新与挑战,一边是理论和观念领域一刻都未曾停止的争论与激辩。在改革开放初期人民生活水平普遍不高的情况下,一旦小部分人突然间真的先富了起来,过上了貌似“资本家”般的生活,人们传统观念上所受到的冲击可想而知。

  很快,各种质疑的声音开始传来。关于姓“资”姓“社”的讨论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与此同时,私营经济本身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不和谐的因素。

  1982年初,中央下发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的紧急通知,以“投机倒把罪”抓了一批走在市场经济“风头浪尖”上的人。作为民营经济发源地的温州,自然不能幸免。“八大王”一下成了被打击的对象。这就是中国民营经济发展史上著名的“八大王事件”。

  到1982年底,全国立案各种经济犯罪案件16.4万件,判刑3万人,追缴款项3.2亿元。

  1983年,年广久的“傻子瓜子”由小作坊发展到了雇工100多人的“大工厂”。当时社会上正存在着“雇工7人以上即为剥削”的争论。很快,“年广久是资本家复辟、是剥削”的说法开始传播开来。1983年芜湖市工商局没收了他的全部“非法所得”。

  年幼的民营经济才刚刚开始发育,便遭遇了沉重的打击。

  此后一段时间内,各地发展民营经济的步伐明显放慢下来。人们的胆子小了,步子也放不开了。尤其是作为急先锋的温州一带,一时间,工厂关门、商店收摊,人人自危。“八大王事件”后的整整两年多里,当地的民营经济都没能再恢复之前的生机与活力。

  直到1984年,中央发布一号文件指出,“在工作中要注意划清界限,不可把政策允许的经济活动同不正之风混同起来,不可把农民一般性偏离经济政策的行为同经济犯罪混同起来。对经济上的问题,主要采用加强引导和管理的办法解决;对思想上的问题,主要用正面教育的办法解决,都不可简单从事。”

  “八大王”最终得到平反。年广久也得到了发展的新机会。1984年7月,他成立了公私联营的“芜湖市傻子瓜子公司”,公司规模最大时有500多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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