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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名人代言非法集资若不知情不负刑责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8日04:07  信息时报

  

公安部:名人代言非法集资若不知情不负刑责
2007年,葛优代言亿霖的广告词为“植树造林,首选亿霖”。亿霖案案发后,为亿霖集团做形象代言人的影视明星葛优主动退还了全部代言费,共计359万余元。

  北京消息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张涛昨日上午作客人民网,以“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为题与网友进行了在线交流。

  有网友问到“名人在非法集资和非法传销中通过做广告获利,如果是故意行为,能否追究刑事责任?”张涛回答称,名人做广告如果在非法集资中不知情的,那么他不负刑事责任。最近我们也注意到,在查处亿霖木业案中,葛优先生给广大公众进行了道歉,而且退还了广告费,我认为这是值得赞赏和肯定的行为。当然,这件事也提醒了我们,名人今后在作广告时要谨慎行事,避免被一些犯罪分子利用。

  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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