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小区业委会筹备两年多难产 政府备案成审批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8日05:30  中国青年报

  实习生 庄庆鸿 本报记者 王俊秀

  “我决定退出业委会筹备小组,将这项艰难的事业交给其他可能的热心业主,感谢大家多年来的支持。”近日,北京某小区曾致力于筹备业委会的业主代表,被业主们亲切地称为“大哥”的阮先生在小区论坛里无奈地发表声明,该小区业主期盼多年的业委会随即宣告流产。

  该小区业主自2006年入住以来,与物业公司和开发商的纠纷不断,业主维权多因势单力薄而屡屡失败。业主们通过前期的自发维权,体会到了“团结的力量”,希望能够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但历经两年多的努力,还是以失败告终。

  “真的是太难了,我为此搭进去多少时间和金钱已经无法计算了,却发现离成功还有很远。”多年来,为成立业委会东奔西走的阮先生告诉记者,他已经身心疲惫,决定“退隐江湖”了。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显示,在北京3200余个住宅区中仅有574个成立了业委会,仅为18%。

  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的“合理”阻挠

  依据2007年新修订的《物业管理条例》,只要二分之一以上有投票权的业主认可,就能选举业委会、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程。但现实中的操作,远不能做到“由业主说了算”。

  成立业委会,首先要过开发商和物业管理部门这一关。根据现行规定,成立业委会必须由业主发起组成委员会筹备组,需要准备十余种不同的文件,并负责做好召开业主大会的前期组织准备工作。其中,筹备组必须向小区办办理备案手续,这需要提供产权清册、小区规划总平面图、规划批准文件等,这些文件均掌握在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手中,他们常常相互扯皮、推托,或以各种理由拒绝提供有关文件,造成业委会无法完成备案手续。

  阮先生和其他业主代表经过艰难的前期组织工作,终于成立了业委会筹备小组。然而,筹备组马立面临一个现实的困难:开发商拒不提供产权清册,因此无法计算投票权数和比例。

  “希望开发商和物业公司配合成立业委会,无异于与虎谋皮。”北京市崇文区花市枣苑小区业主代表李某说。枣苑小区曾两次组织业委会选举,都告失败。在物业费、公摊等涉及业主利益的事项上,业委会更能够对小区物业进行抗衡、制约,比单打独斗的业主更能有效维权。自2005年《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实施以来,每个小区大笔的维修基金应如何使用,就成为业主和物业争执的一大利益焦点。北京万科城市花园业主代表朱某说:“如果成立了业委会,此后物业要动用我们小区的基金就要经过业委会检验、批准,他们哪儿愿意放弃这么一大块肥肉啊!”

  政府部门:“备案”成了“审批”

  目前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尚未出台,依据现有的纲领文件《北京市贯彻〈物业管理条例〉的若干意见》规定,业委会只需在选举后30天内,到所在地区县的房管局备案,而不需事先申请的程序。

  但《意见》中还规定,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由街道办、居委会、建设单位、业主代表组成,但业主代表又“在业主自荐、推荐的基础上”由街道办、居委会确定。

  而阮先生等人在发起成立业委会时,小区所属的社区居委会对业主大会筹备组的人数和人选不满,提出业主大会筹备组5人足够,其中3人还必须是居委会指定的人。

  “我们就这样陷入僵局,时间在一天一天过去,业主们的心也一天一天冷下来,谁又能有这个时间和精力耗下去呢?”阮先生无奈地说。

  北京通惠家园的钟先生向记者出示了小区办所发的筹备组表。在这张表上,当地居委会是“筹备组组长”。“去年11月领的,到了今年11月还没批,就是不给盖章。法律规定居委会是负责监督指导,没有审批权,但现在居委会就是在行使审批权!必须得它盖章,业委会才能成立。”钟先生苦笑说。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预计今年年底出台《业主大会设立和运作办法》,在最新的讨论稿中依然规定,“筹备组的业主代表由社区居委会或街道、乡(镇)组织推荐。”

  海淀学知苑住宅区业委会原副主任苗正华认为,业委会成立难,一个很大的原因在于政府责任的缺位。

  今年年初,民进北京市委作为党派提案提交至政协大会的《关于北京社区业主经济自治组织存在问题制度和制度创新的建议》报告指出,北京80%的小区没有成立业委会,很多业委会处境艰难。报告认为,政府部门在业委会成立和指导上具体职责界定不明确,对于不履行义务、推诿等造成业委会成立工作延误等情况,没有明确的罚则。

  “一些政府部门视业委会为洪水猛兽,其实它既不会给政府添乱,也不是想找开发商的麻烦,它就是一个解决问题的平台。”曾任北京市东花市小区业委会副主任的业主延洲说。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Powered By Google 感动2008,留下你最想说的话!

更多关于 业委会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