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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三角”概念首次正式提出于1994年。按照官方统计,珠三角指由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门、东莞、中山、惠州和肇庆9个城市组成的区域。该区域面积为24437平方公里,占广东国土面积的14%。2007年,珠三角GDP总值达25450.2亿元,占广东经济总量的83%。
改革开放30周年之际通过,珠三角区域一体化将再次加速
珠三角改革发展“国家级”蓝图浮出水面。昨日,一份规划期至2020年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由国务院通过并发布。分析认为,在改革开放30周年之际,以国家名义出台该纲要,意味着呼吁多年的珠三角区域发展规划上升为国家战略,珠三角区域一体化将再次加速。
该《规划纲要》由国家发改委会同广东省政府和有关单位编制而成。今年6月温家宝总理调研广东,同意了广东制定《规划纲要》的请求。随后,省委书记汪洋密集调研了广东各市、区。今年9月,由国家发改委牵头组织的近200位各部委官员、学者组成的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规划调研组在广东展开了密集调研。
然而,随着近几年长三角城市群、环渤海城市群、武汉城市群以及长株潭城市群迅速崛起,在提升区域竞争力上,部分区域的创新力度已超出珠三角。特别是以上海为首的长三角经济增速,从2003年起开始超越珠三角,双方差距渐呈扩大之势。
在我国的“十一五”规划方案中,珠三角及“泛珠三角”区域发展问题未能列入中央级规划,而长三角地区、京津冀地区已被作为国家级的两大区域规划试点率先启动。而在今年8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就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据了解,《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纲要》也可能于近期出台。
《规划纲要》分析,当前珠三角地区正处在经济结构转型和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为促进珠三角地区增加创新优势,更上一层楼,进一步发挥对全国的辐射带动作用和先行示范作用,特制定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
该规划纲要将是指导珠三角地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改革发展的行动纲领和编制相关规划的依据。
国务院通过《珠三角改革发展规划纲要》
据新华社电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
会议指出,珠江三角洲地区是改革开放的先行区和重要的经济中心区域。改革开放30年来,珠江三角洲地区锐意改革,率先开放,开拓进取,实现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为全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当前,珠江三角洲地区正处在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改革开放,着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率先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着力推进科技进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率先建立创新型区域;着力解决民生问题,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率先构建和谐社会;着力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率先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着力加强与港澳合作,扩大对内对外开放,率先建立更加开放的经济体系,为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新贡献。
-规划纲要战略定位
●探索科学发展模式试验区。赋予珠三角发展更大的自主权,支持率先探索经济发展模式转变,为全国科学发展提供示范。
●深化改革先行区,继续承担全国改革“试验田”的历史使命,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取得突破,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造新鲜经验。
●扩大开放的重要国际门户。与港澳共同打造亚太地区最具活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城市群,完善内外联动、互利共赢、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
●世界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打造若干规模和水平居世界前列的先进制造产业基地,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企业和品牌,发展与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相配备的现代服务业体系,建设与港澳地区错位发展的航运、物流、贸易、会展、旅游和创新中心。
●全国重要的经济中心。建设成为带动珠三角和泛珠三角区域发展的龙头,成为带动全国发展更为强大的引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