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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我国小康社会实现程度已达72.9%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9日02:17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 马文婷)昨天,国家统计局发布《2007年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统计监测报告》。报告预测,东部地区有望2012年基本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

  报告称,2000年以来,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逐年加快,实现程度从59.3%稳步提升到2007年的72.9%,平均每年增加1.95个百分点。特别是2007年的实现程度比上年提高了2.88个百分点,是2000年以来进展最快的一年。按此发展趋势,到2020年我国完全可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此外,统计局还按照区域分别预测了各地区实现小康的时间。报告指出,东部地区无论是每年的实现程度还是实现程度的提高幅度都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而且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监测指标体系的六个方面中,有四个方面在2007年的实现程度已经达到或非常接近80%,经过努力很快就能达到90%的目标,因此有望在2012年左右基本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

  东北地区由于其经济、社会发展基础较好,按其发展进程,有望在2015年左右基本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中部地区的基础虽然大都比东部和东北地区差,但其发展速度可圈可点,这使其有可能在2017年左右基本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

  西部地区是基础较为薄弱的区域。2007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程度为64.6%,比2000年提高12.3个百分点,年均提高1.76个百分点,按此趋势,有可能到2023年基本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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