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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拟建全国首家食品药品安全评价中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9日03:20  第一财经日报

  全国首家食品药品安全评价中心或将在上海率先建立。近日,记者从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获悉,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局正在向上海市政府报告建立食品药品安全评价中心(下称“评价中心”),为食品药品安全预警提供技术支持。

  这个保障食品安全的技术平台得到了卫生部和上海市政府的支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表示,“上海可以在这方面先行一步”。卫生部部长陈竺也表示,将建立国家层面的类似专业机构,为国家食品药品安全提供风险评估。

  目前,卫生部下属有不带实验室的药品评价中心。“而上海将建带实验室的食品药品评价中心。”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所长王麟达告诉《第一财经日报》。

  目前,欧美等国都有相应的食品药品评价中心。而由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于1962年创建的食品法典委员会(简称CAC)规定,食品安全评价首先要进行“毒理实验”,然后根据试验报告聘请独立专家进行风险评估,“双方互不隶属,保持公正性”。目前,旨在协调各成员食品法规、技术标准的CAC在国际上享有盛誉。

  “应该建立评价中心,目前国内还没有人去做毒理实验,这样就没有评价基础,但是根据国际惯例,实验和评价应该分开。”上海市食品添加剂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吉鹤立说。

  据了解,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连同上海食品药品监督局将于下周向上海市发改委汇报建设事宜。评价中心的技术将由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负责,“我们有一定基础,比如药物不良反应中心,接下来就看实验室批复规模了。”王麟达所长告诉《第一财经日报》。

  上海食品药品检验所人士表示,这种评价中心主要进行事前风险控制和事后风险应对,“为政府和老百姓风险预警提供技术支持。”目前,我国还没有一家这样的风险评价中心,“评估只能依靠国外数据,但是中国人饮食结构有别于外国,故偏差较大。”

  而对于目前影响颇巨的三聚氰胺事件,业界人士指出:“由于目前没有这样的评价中心,对人体危害到底多大没有确切的数据依据。”

  作为国际大都市,上海的食品安全一直被高度重视。2005年,上海食品药品监督在全国率先试点由食品药品监督局一家监督流通领域,“成效不错”,并得到了国际组织有关“中国食品安全管理模式”调研小组报告的肯定。

  加强立法的食品安全保护也越来越得到民意代表的强烈支持。近日,在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调研中,有关人大代表呼吁上海尽快出台地方规章,“加强食品安全立法保护”。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孙运时透露,上海市人大正在与政府沟通,“将食品安全列为人大重点监督范畴”。

  业界人士表示,国家新食品安全法近期将出台,“上海到2010年也将建议政府拿出地方规章初稿”。袁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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