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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记者 张硕)昨天上午,记者从市交通委获悉,自12月20日起,本市区域内所有高速公路开始实行电子收费,持有“速通卡”的车主可以轻松快速地通过收费站,这将有力缓解收费站站区拥堵,方便广大市民出行。
据相关部门介绍,本市高速公路联网电子收费系统为用户提供了电子不停车收费(简称ETC)和人工刷卡收费(简称MTC)两种电子付费方式。系统中使用的电子支付IC卡为“速通卡”,采用实名制,可挂失。系统中使用的车载专用无线通讯设备为“速通电子标签”。未安装“电子标签”的“速通卡”用户,可在人工车道使用“速通卡”停车刷卡通行;已安装“电子标签”的“速通卡”用户,只需要将一张“速通卡”插入车载“速通电子标签”中,便可在设有ETC专用通道的收费站实现不停车通过,未设置ETC专用车道的收费站,车主需拔出电子标签中的“速通卡”,在人工车道停车刷卡通过。此外,在封闭式高速公路电子收费系统中,“速通卡”兼做通行券使用,无需再领取高速公路纸质通行券。如高速出口未设ETC口,也可将“速通卡”从“电子标签”中拔出,交给收费员后刷卡缴费。据介绍,使用带有“电子标签”的“速通卡”通过ETC通道较人工现金收费相比,通过率可提高80%至90%,而直接使用“速通卡”通过MTC也有相应的提高。没有“速通卡”的车主,也可在收费站用现金缴费。
目前,北京市高速公路周边及市区设立了13个客服营业厅,办理“速通卡”以及相关业务。据北京快通高速电子收费系统有限公司董事长任冬至介绍,用户在办理“速通卡”时,只需在卡中预存不低于50元的通行费便可免费申领,该卡暂不收取押金、租金及年费等费用。“电子标签”价格为450元,由于“标签”内储存车辆信息,如车辆过户或报废需要到营业厅更改信息。对“速通卡”充值续费可采用现金、转账支票及银联卡等方式,今后还将陆续开通网上银行、ATM机充值、查询等便民服务。
目前本市高速公路已建成1206条人工刷卡车道和87条不停车收费车道,覆盖了全部271个收费站点。“速通卡”与“速通电子标签”今后可在京津冀区域乃至全国电子收费联网系统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