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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案风暴中的特侦组:每次约谈均经沙盘推演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1日08:31  现代快报

  从2007年4月2日成立至今,台湾“最高法院检察署特别侦查组”掀起了台湾政界、舆论界的风暴。一批平时风光无限的台湾政界名流、商界大腕经特侦组侦查完结后,成了阶下囚。而陈水扁案第一阶段侦查完结被移送法庭后,围绕着“是否羁押陈水扁”,特侦组与负责审理“扁案”的台北地方法院进行了一场司法大战。深陷“扁案”中的特侦组,无疑成了这场连续不断的风暴的中心。而以陈云南为主任的“特侦8人组”,他们的一举一动都被媒体、被正在形成的历史“记录在案”。

  捉放扁 特侦组抗告失败

  11月12日,几乎所有的纸媒都把戴着手铐的陈水扁作为当天的“封面人物”。同一天,台北地方法院合议庭作出裁决,将陈水扁羁押禁见。

  这以后将近一个月时间里,陈水扁成了媒体的“宠儿”,绝食、写诗、写遗书……善于作秀的他演出了一幕接一幕的闹剧。而与此相对应的是,特侦组却在低调地有条不紊做着他们的工作——起草针对陈水扁的起诉书。

  12月12日,特侦组的8位检察官面对媒体,公布了对陈水扁家族和同案的第一份起诉书。281页厚的起诉书建议台北地院给予陈水扁“最严厉的制裁”。

  可是谁也没有想到,台北地院在13日凌晨当庭无保释放了陈水扁。

  这以后,特侦组与台北地院围绕陈水扁的捉与放打起了一场司法大战——特侦组提起抗告;台湾高等法院撤销台北地院释放陈水扁的裁定,发回台北地院更裁。

  而台北地院羁押庭于18日宣布维持早先的决定:释放陈水扁。特侦组抗告失败,这个团队遇到了新的挫折。而之前,它的运作也并不是一帆风顺……

  前身“查黑中心” 没有正式编制

  台湾地区2000年领导人选举,在野的民进党,以“改革者”的角色争取到了选票,替代了在台湾地区执政五十一年的国民党政府。陈水扁“执政”后,曾经试图改革过去国民党施政贪腐的恶劣印象。

  陈水扁任命的“法务部长”陈定南发现,简称“高检署”的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很多检察官在地方法院检察署服务时有相当丰富的办案经验,调升到“高等法院检察署”之后,却只能处理一些上诉、再议等事务性的业务,是一种人才的浪费,如果这些优秀的检察官能投入整肃贪污案件的侦办,一定可以达到澄清吏治的功能。

  当时的“法务部”根据陈定南的意见,提出在“高检署”成立“查缉黑金行动中心”,调集一、二审优秀检察官、调查员合署办公,以发挥统合效果,全力扫除黑金。名为“查缉黑金”,目的就是严打黑帮暴力犯罪及政商挂钩的金权犯罪。但是台湾没有“高检署”可以侦办这些案件的规定,这个中心也就不是编制内的正式机关,所以“查缉黑金行动中心”等与是临时性的组合。

  大刀阔斧 斩黑金行动惹争议

  查黑中心在2000年7月1日正式挂牌运作。敲锣打鼓的成立仪式背后,也有不以为然的意见,认为查黑中心人单势孤,不可能有什么了不起的作为。

  事实上,查黑中心成立后,绩效确实不错,办了许多以往台湾民众认为是权贵犯罪的刑案,例如具有黑社会背景的“民意代表”颜清标、罗福助,都在查黑中心的努力下,被提起公诉。

  查黑中心运作几年来,成绩有目共睹,台湾主管金融业务的“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中负责检查业务的检查局长李进诚,因为涉及股票市场上市公司内线交易放空案,即台湾媒体称的“股市秃鹰案”,也被查黑中心起诉。

  台湾社会最难侦办的贪污案件是“民意代表”,主要原因是政治人物操弄族群撕裂,“民意代表”贪污犯罪一旦东窗事发,就不断嚷嚷着是敌对阵营的“政治迫害”,接着通过各种关系向检察机关施加压力,干扰案件的侦办。

  陈水扁授意成立查黑中心,是打着如意算盘的,想借着查黑中心的检察力量,来清算国民党时代的贪污舞弊。可是,民进党自己并没有做好自我管理,印证了“权力使人腐化”这句名言。查黑中心的大刀砍完了国民党,发现民进党也存在着贪腐,不逊于国民党时代,侦查的脚步,开始转向民进党的官员和“民意代表”。

  这些“民意代表”对查黑中心非常痛恨,所以在审查查黑中心的预算时,称查黑中心是“黑机关”,不在体制内,适法性有很大的瑕疵,应该裁撤。

  “修法”给名分 地位确立

  可是台湾民意不容许“民意代表”假预算来整肃查黑中心,几次预算都在舆论强烈要求下过关。检察系统的有志之士认为,长久以来查黑中心都是以“任务编组”的形态存在,也真的不是办法,于是开始草拟法案,企图经过“修法”,来给查黑中心一个名分,名称就应该叫“特别侦查组”。

  “特别侦查组”有点仿效美国的“特别检察官制度”,权力非常大,在美国尼克松时代发生“水门案件”时就成立过,克林顿任内发生“白水案”时也成立过,都是为了调查总统的滥权或贪污。

  去年二月“检察总长”陈聪明就任后,寻访人才组织特侦组。四月二日特侦组正式挂牌运作,承担起严打黑金的重大责任。

  依编制,特侦组可以有六到十五名检察官,包括一名特侦组主任。陈聪明并没有把名额编满,当时进入特侦组的检察官,包括起诉马英九特别费案的侯宽仁、查黑中心时代的执行秘书沉明伦、起诉陈水扁妻子吴淑珍“机要费”贪污案的周士榆。

  其他检察官包括,侦办过三·一九枪击案的台南地检署检察长朱朝亮、高雄高分检检察官吴文忠、板桥地检署主任检察官李海龙、高检署检察官周志荣、台北地检署主任检察官越方如、检察官林嘉慧。这些检察官办案经验相当丰富,堪当严打黑金的重任。

    特侦组主任陈云南:面对媒体惜言如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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