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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随州涉黑团伙受审主犯获刑20年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3日07:19  长江商报

  本报讯(记者 谭经田 通讯员 王洪)昨日下午,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随州“混世太保案”作出判决。26人均被判刑,其中主犯聂太宝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5项罪名被合并执行有期徒刑20年。据介绍,这是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以来,审理被告人数最多的一起涉黑案。

  主犯聂太宝为随州人,初中辍学后就混迹于随州市城区及淅河镇。1997年6月16日,聂太宝帮人砍伤了随州市粮食储备库的一名职工,致使该名职工重伤,却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随后,聂太宝拉拢无业人员,为他们提供集中居住条件,向他们灌输江湖义气思想,主使或纵容他们连续制造、参与了一系列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案,并利用打杀出的罪恶名声扩大其影响力。

  2001年,他们又开始向经济领域渗透,一部分人负责经营赌场,另一部分人强揽强占建设工程。截至2005年,形成以聂太宝为核心,20多名成员参与的“金字塔”结构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因其主犯又名聂太保,该组织被人们形象地称为“混世太保”。

  2006年3月,经群众举报后,省公安厅要求严查此案。当年7月,随州曾都区警方对此案立案侦查,并抓获聂太宝等12名团伙成员。今年7月,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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