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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月1日起取消养路费等六项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3日14:06   CCTV《第一时间》

  视线回到国内。昨天财政部等五部门公布了备受关注的取消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政策“细则”,一起来了解一下。

  从明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与水路的运输管理费和客货运附加费将被统一取消 。对于已预征的2009年度交通和车辆收费,将予以全额清退。各地对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包括二级公路上的桥梁、隧道的 车辆通行费也将逐步有序取消。对确定取消的公路车辆收费站点,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具体位置和名称,接受社会监督。通知同 时提出,目前海南省征收的燃油附加费将改为高等级公路车辆通行附加费,具体征收办法由海南省制定。此外,出租汽车企业 向出租汽车司机收取的承包费或管理费中,如果包含上述交通和车辆收费的,也要相应核减。取消的六项交通和车辆收费公路 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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