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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民举报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可获500元奖励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4日06:16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 赵明 实习生 黄冬青)今后,市民举报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属实将获500元奖励。昨日,西安市政府发出通告,防范和杜绝假冒伪劣烟花爆竹流入西安市场。

  通告要求,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应当向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确定销售点后,由西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烟花爆竹批发业务由市供销合作联社所属的日杂公司统一经营,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采购、储存、销售。在西安市批发及零售的烟花爆竹均应贴有西安市烟花爆竹防伪标识。烟花爆竹规定在农历除夕至农历正月十五期间进行销售,销售结束后,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应当交由日杂公司统一保管。

  举报电话:烟花爆竹安全经管办87323861,西安市安监局87296915,西安市公安局86751518、110,西安市工商局87823052、12315,西安市质监局87296870,西安市供销合作联社87295018,西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1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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