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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伤残津贴月人均增加24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4日15:19  北京晚报

  工伤保险伤残津贴月人均增加240元

  伤残津贴月人均增加240元,增幅14%;护理费月人均拟增加118元,增幅10%;供养亲属抚恤金月人均增加135元,增幅13.8%。

  背景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缓解企业和个人的负担,本市从2009年1月1日起降低社会保险的缴费费率,涉及到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

  降低5项社保缴费费率

  本市将采取五项减负措施:降低失业保险缴费费率;降低工伤保险缴费费率;调整医疗保险缴费周期;降低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缴费费率;暂缓调整养老保险缴费下限。

  ①失业保险费率下降

  ②降低工伤保险费率

  工伤保险费率由0.59%调整到0.48%,降低0.11个百分点,降幅为18.6%,减轻企业负担2.15亿元。

  ③调整医疗保险缴费

  调整医疗保险缴费周期,由“当月缴当月”调整为“当月缴上月”,与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四项社会保险缴费周期保持一致,方便企业参保缴费。缴费周期调整后,2009年当年企业、职工少缴一个月医疗保险费,一次性减轻企业和职工负担18.54亿元,其中企业15.45亿元,职工3.09亿元。

  ④降低农民工大病医保费率

  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费率由2%调整到1%,降低1个百分点,降幅为50%,减轻企业负担3.42亿元。

  ⑤暂缓调整养老保险缴费下限

  2008年养老保险缴费下限为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按照五年过渡方案,2009年应调整为45%,鉴于当前经济形势,明年暂缓调整,缴费下限仍为40%。此项措施可减轻企业和职工负担7.57亿元,其中企业4.03亿元,职工3.54亿元。

  采取上述五项措施,明年预计减轻企业和职工负担45.72亿元,其中企业33.82亿元,职工11.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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