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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台州市椒江区洪家街道办事处耗巨资建设办公大楼,其豪华气派堪比不少地方的县市政府大楼,让人叹为观止,大饱眼福。在国家三令五申禁止政府部门建造豪华办公大楼的背景下,这幢办公大楼的拔地而起令人困惑……
现状:豪华气派的10层办公大楼
昨日记者在台州市椒江区采访时,在昌平路被一幢豪华办公大楼吸引了眼球。与周围平矮老旧的建筑物相比,此幢高耸的办公大楼显得异常突兀。该大楼共有十层,气派十足,原来这是洪家街道办事处的办公大楼。
当地出租车司机告诉记者,其豪华气派堪比市政府大楼。
这个办事处有多少名工作人员在办公呢?根据一楼大厅墙上挂着的洪家街道机关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办事处全体员工人数为99名。这样的规模,不禁让人感叹。
记者发现,该办公大楼一到五层中使用的办公室有85间,不包括会议室、接待室等,尚有25间办公室无人使用,六到十层目前均为闲置空间,尚未经过装修布局。大楼被一个花园包围。
惊讶:人均面积超过“省部级”
记者通过有关渠道了解到,洪家街道办事处办公楼建筑面积16996平方米,按照公布的99名工作人员计算,相当于每个工作人员拥有170平方米。
对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该办事处人均建筑面积指标甚至超过了“一级办公用房”的标准,即适用于中央部(委)级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机关以及相当于该级别的其他机关。而人均办公室使用面积,显然也超过了省级及直属机关的规定面积。
昨天下午,记者找到了洪家街道办事处主任黄玉明,向他了解办公大楼的有关情况。
黄玉明表示,办公大楼是前任领导在位的时候建的,他是2006年调过来的,当时大楼已经结顶,具体的情况他不清楚。
随后,他以自己要去开会为由,迅速离开了办公室。
黑洞:豪华办公楼建起来,两名腐败官员倒下去
据记者调查获悉,这幢办公大楼的造价2414万元。花巨资盖豪华办公楼,谁会从中受益?记者在深入采访时,了解到这幢大楼背后相关的腐败事实。光是大楼的电器设备业务,有人就受贿了20万元。
2007年中,担任台州市椒江区下陈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不到一年的蒋小正,在获知洪家街道办事处新大楼有电器设备业务时,就叫其妻舅卢佳斌(案发前系台州市椒江区滨海工业区块管委会原党工委委员、常务副主任,时任洪家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当时分管洪家街道办事处新大楼工程)出面帮其同学蒋某承接该工程。卢佳斌利用职务之便,帮蒋某顺利承接到了电器设备业务。事后,蒋某送给蒋小正现金20万元,蒋小正收受该笔现金后,将其中的8万元送给卢佳斌。卢佳斌收受后,用于偿还个人借款。
台州市椒江区纪委查明,蒋小正还有其他违纪事实,违纪总金额达28万余元,已构成严重违纪,为此立案调查,并停职检查。随后,纪委以蒋小正涉嫌犯罪为由,移送司法机关作进一步查处。同时,纪委查明认为,卢佳斌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亦立案调查、停职检查,并移送司法机关进一步查处。
中央三令五申严控党政机关新建办公楼
为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进一步制止奢侈浪费行为,加强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促进党政机关的廉政建设,多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强调并就此作出过一系列规定,1988年9月22日,国务院颁布《楼堂馆所建设管理暂行条例》。1997年5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1999年12月,国家计委颁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要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建设水平,应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做到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功能适用、简朴庄重。
2003年1月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继续从严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和培训中心项目建设的通知》(中办发〔2003〕3号),再次强调,“要把有限的资金更多地用于改善人民生活方面,继续从严控制党政机关新建办公楼和培训中心”。中办、国办重申并提出要求:严格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在审核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项目时,要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从严核定办公用房面积。
2007年4月,中共中央纪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七个部委又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在国家三令五申禁止党政机关建造豪华办公用房的大背景下,工作人员不足百名的洪家街道办事处却公然建造十层豪华办公大楼,令人困惑。本刊将继续予以关注。 (稿源:浙江工人日报 记者:冯伟祥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