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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2月25日电(记者 陈菲 周婷玉)25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报告指出,我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虽有较大增长,但保障还是低水平的,难以满足事业发展的需要。
调查显示,2007年全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达到2992亿元,比上年增加37.4%。其中增长部分以财政性经费为主,尤其是预算内财政拨款增幅较大。
全国人大常委会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组在检查中发现,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用房严重不足,部分地区还存在降低工程建设标准修建校舍的现象,而且农村学校教学设备不足,学校卫生条件较差、校园环境设施不配套。
执法检查报告指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拨付、使用和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根据审计署的汇报,2007年,在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审计调查中发现,一些地方政府在分担义务教育经费上存在“上增下减”现象,即上级政府增加了投入,本级政府却减少了应承担的资金。在审计调查的54个县中,有46个县挤占挪用公用经费、校舍维修改造资金等1.15亿元,占同类专项经费的3.8%。
执法检查组指出,义务教育涉及千家万户,惠及子孙后代,应继续花大力气促进义务教育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建议在不断完善新机制的基础上,通过专项资金补助解决一些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