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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强调解决择校费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6日18:36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2月26日电(新华社记者 邹声文)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6日分组审议了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报告。常委会委员陈希明表示,目前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现象非常严重,学校借机收取高额的择校费,反映了教育上的不公平。他建议有关方面下一点功夫进行研究,切实解决这个问题。

  陈希明表示,现在我国加大投入,实现了真正免费的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是不能收费的,但在许多城市,小学和初中收取择校费还是很普遍,而且择校费很高,家长有苦不敢说。”

  “我身边的年轻家长讲,现在把一个小孩从幼儿园培养到高中毕业,还不算上大学,各种收费算下来,数字是惊人的。”陈希明说,“我认识的一位家长现在很高兴,因为他的小孩上成了北京的一所重点初中学校,虽然他交了好几万的择校费。”

  “现在,孩子想要上一个好学校,如果不认识人,就是把钱送过去人家都不要。家长必须通过熟人介绍,才能把钱送出去。”陈希明说,学校给家长开择校费的收据,可能还是以企业的名义,要不学校就可能不给开收据。“学生家长实际上并不是自愿交择校费的,但为了孩子,不自愿也没办法。”

  陈希明说,北京有一个比较有名气的重点小学,最近从校长到班子成员全军覆没,因为他们把赞助费、择校费装到自己腰包里,并组织教师出国旅游。“教育上的不公正,也会导致一些腐败现象。”

  陈希明表示,教育净土已经“不净”。对于目前义务教育当中很严重的择校费问题,要下一点功夫去研究认真解决。建议有关部门在加强教育乱收费检查的同时,还要出台切实可行的治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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