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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左林)明年,北京将实行新的市与区县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约200亿元的财力将下放区县;同时,为克服年底财政“突击花钱”等弊端,将设“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每年财政超收收入来年将由人代会审议后再行使用。
新举措1
区县财权事权将扩大
昨日,市财政局新闻发言人徐熙透露,明年会将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的一些民生项目,“连事带钱”一并划转区县,由区县政府统筹安排使用,改变了此前多头分配资金的问题。而在此前,“政府在安排一些项目支出时,是按照市、区县事权与财权的划分,由市、区县财政各出一部分钱进行安排。”
“对百姓来说,有望享受到更优质的公共服务;对政府而言,责任将更清晰,谁出钱谁负责。”徐熙表示,实施新的财政管理体制后,将有约200亿元的财力下放区县,将提升区县统筹发展、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能力。
至于200个亿的资金如何在18区县间分配,他表示,各区县将根据全市工作统一规划,结合区县功能定位,详细规划使用这些资金,并接受人大监督。
据《北京日报》报道,此次调整还将把增收空间大、区县征管效率高的城市维护建设税、远郊区县水资源费以及农村电费附加收入,由共享收入调整为区县固定收入,用于公共设施维护建设。
新举措2
预算超收纳入基金管理
徐熙透露,今年北京财政另一项重大改革,就是设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每年到了12月,都会有一些超收收入,因为是超收,在年初预算中没有安排相应支出。往年,这部分超收收入经政府审批、交人大常委会备案,都在当年安排支出,不需人大审议,和年初的财政预算不同。
徐熙表示,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使用,北京财政今年底开设“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超收收入将纳入基金管理,不限定固定份额,“有多少纳入多少”,也不再在当年支出,而是转入下一年度的预算,来年初经人代会审议后再行使用。
这意味着,超收收入将从过去的当年支出,改为来年人代会审议后才能动用。这是否会影响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对此,徐熙表示,该制度的进步主要体现在“监督和规范”上,可以克服年终“突击花钱”等弊端,来年经科学论证,结合全市工作重点,可使这些资金更合理、科学地使用。
专家说法
“市里应把更多权力下放”
对于北京市这一轮分税制改革的方向,首都经贸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赵仑曾表示,考虑到各个区县对本地实际更加熟悉,市里应该把更多权力下放。
由于北京18区县的经济发展并不平衡,一些区县受财政收入所限,可能在提供医疗保障等公共服务时力不从心,改革时,应当考虑各区县实际,保证北京市所有的市民都能享受到统一的公共服务。本报记者 左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