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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三鹿问题奶粉刑事系列案中首批案件分别在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无极、行唐、赵县三县法院开庭审理。6名被告人分别被公诉机关指控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涉嫌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
据悉,下周将还有六起三鹿问题奶粉案件将在石家庄中院和所属基层法院陆续开庭审理。
两被告人被提起公诉
昨日8时,被称为三鹿奶粉事件“毒老大”的张玉军及其“下线”张彦章在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大审判庭受审。二人被公诉机关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指控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但法院并未当庭宣判。
公诉机关指控,2007年7月,被告人张玉军在明知三聚氰胺是化工产品,人一旦食用必然会对身体健康、生命安全造成严重损害的情况下,以三聚氰胺和麦芽糊精为原料,研制出专供在原奶中添加、以提高原奶蛋白检测含量的含有三聚氰胺的混合物(以下简称“蛋白粉”)。
据指控,2007年10月至2008年8月,张玉军累计生产“蛋白粉”775.6吨,并以每吨8000元至1.2万元不等的价格销售给被告人张彦章等人,累计销售600余吨,销售金额逾683万元。
另据指控,被告人张彦章于2007年7月至2008年8月,将张玉军生产的“蛋白粉”每吨加价500元至2000元销售,累计销售230余吨,销售金额逾348万元。
田文华最高可判死刑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显示,“将于12月31日8点在该院大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三鹿集团及田文华等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一案,届时可执证旁听”。
按照《刑法》第144条,田文华等人涉及的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根据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构成该罪,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两倍以下罚金。如果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两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最高可处死刑。
而据《刑法》第150条,“单位犯前述相关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三元:有破产默契“不客观”
三元发公告称,因公司与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并购事宜进行商谈,鉴于三鹿已经收到破产清算申请民事裁定书,公司将尽快召开董事会会议,调整并购方案。
对于外界指三鹿突然宣布破产是因为和三元达成默契,便于其撇清债务后收购三鹿资产,王钤回应:“商业银行申请三鹿破产、法院裁定它破产,都和三元食品没有关系,这么讲是不够客观的。”W河北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