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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开始计划生育基层自治试点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7日22:20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十二月二十七日电 (记者 曾利明)中国计划生育协会会长姜春云今天透露,中国已开始在部分地区推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试点,以推动人口计生工作管理方式转变,使计划生育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姜春云在此间举行的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第六届全国理事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称,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是通过计划生育协会,依法把计划生育的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交给群众,带动群众通过事前参与、事中介入、事后评议、全程监督计划生育工作的落实。

  他说,凡是实行了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的单位,计生工作都发生了由“治民”到“民治”的根本性变化。由“政府要我计划生育”变为“我要计划生育”,而且有效地推进了村务公开,增强了村参政议政能力,改善了干群关系,助推了社会和谐。

  他强调,推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应继续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组织作用。目前这一体制改革尚处于起步阶段,全国相当一部分城乡基层尚未实行,已推行的也有不少单位或不够规范。要使这一基层的民主政治制度普遍建立和完善起来,任重而道远。

  成立于一九八0年的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目前拥有九千四百多万名会员,占总人口的百分之七以上,已形成覆盖中国内地城乡的基层网络组织,在全国百分之九十的市(县区)、百分之十七的城乡基层建立了服务项目。全国各级协会共筹集生育关怀资金六点五亿元人民币,救助了约二百多万户计生困难家庭。

  全国政协副主席张榕明、国家人口计生委主任李斌以及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部门的代表等二百多人出席全国理事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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