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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华南虎案周正龙数种表情反复无常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30日08:04  法制日报

  真假“华南虎”闹翻人心认错“翻案” 陕西猎人反复无常

  12月29日,“周正龙不‘翻案’了”的消息又让媒体和公众惊诧了一回。消息的来源很曲折:“记者分别从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刘里远、周正龙二审辩护律师顾玉树处获悉,周正龙的儿子周松26日表示,经过与家人商量,周正龙已决定不再就虎照一案提起申诉。”

  就在十天前,周正龙发布声明称虎照为真,没有作假,并要求对虎照重新进行鉴定。此声明引发“打虎派”、“挺虎派”和众多媒体热议,有人认为是“翻案”声明,有人认为周正龙“醉翁之意不在酒”。

  周正龙回家仅一个多月,就掀起了两场不小的波澜。而“正龙拍虎”闹剧则从2007年10月起拍,一直延续到2008岁末仍不见消停。

  2007年10月3日下午,周正龙声称在陕西省镇坪县文彩村神洲湾拍摄到“野生华南虎”照片时,谁都不曾料到,这个猎人的豪言壮语,会让他成为影响中国一年多的新闻人物。

  10月12日,陕西省林业厅宣布陕西发现华南虎,并公布了周正龙拍摄的华南虎照片。

  10月19日,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研究员傅德志称“敢以脑袋担保”照片有假。

  10月22日,面对外界关于华南虎照片的质疑声,周正龙随身携带底片,和陕西省林业厅相关负责人一起,赴国家林业局当面汇报。

  10月24日,国家林业局听取了陕西省林业厅及相关人员的汇报后,决定组织专家赴当地进行野生华南虎资源状况专项调查。

  10月25日,国家林业局新闻发言人表示:“照片真假并不是国家林业局需要确定的范围。”

  10月29日,陕西省林业厅展示了周正龙拍摄的野生华南虎的胶卷(负片)、用胶卷冲洗放大的彩色照片,以及用数码相机拍摄的部分照片。

  10月30日,陕西省林业厅官方称,关于华南虎照片的质疑都是来自民间的,从来就没有官方提出质疑。

  11月16日,一网友称“华南虎”的原型实为自家墙上年画。同时,义乌年画厂证实确曾生产过老虎年画。

  11月21日,陕西省林业厅首次回应年画老虎,建议通过刑事调查等渠道解决争议。

  12月3日,来自六个方面的鉴定报告和专家意见汇总认为虎照为假。

  12月4日,国家林业局再次表示,不会“越位”鉴定华南虎照片的真伪。

  12月19日,国家林业局有关负责人称,国家林业局已要求陕西省林业厅委托国家专业鉴定机构对华南虎照片依法进行鉴定,并如实公布鉴定结果。

  这一年,周正龙的表情可以用两个词来形容:“狂喜”和“矜持”。

  镜头前,“拍虎英雄”周正龙无限风光。在众多记者层层包围之中,他兴奋地描述自己的惊险经历:“……我告诉你,照片是真实的,我拿脑袋保证。闪光灯一闪,只听见哗啦一声,老虎的耳朵都竖起来了,随后有一声树枝响的声音和老虎哼的一声,我立即倒在岩石下……”他回应记者的态度很积极,不过对每个人说得都有差别,过上几个钟头,再有人重新问起,回答又不一样,还不承认以前说过的话。这让许多记者长吁短叹,无可奈何。

  当华南虎照向社会公布后,周正龙在家每天吃完早饭后的十余个小时,就是安然地给各路媒体一遍遍地谈他的拍虎经历,生活秩序被彻底改变,他却毫不在意。

  而在为自己的利益博弈时,周正龙从不含糊。

  陕西省林业厅准备召开新闻发布会的前一晚,周突然变卦,不想提供“虎照”了,哪怕是林业厅的厅处级高官们轮番给他做工作。

  为照片的版权费、为儿子的工作、为奖金数额,周一直在讨价还价。晚上12点,协议最终达成:周获得奖励两万元,如以后还有奖励,全部归周所有。

  “华南虎照”事件最热时,见到记者上门,周正龙端坐椅上,索要采访费。记者请县委宣传部领导给周打电话,希望通融,周对着电话冷笑,丝毫不为所动。

  不过,周正龙的喜悦和矜持仅仅维持了两个多月。进入2008年后,他的日子并不好过。

  从2008年2月4日,陕西省林业厅就“草率发布发现华南虎的重大信息”发出《向社会公众的致歉信》,到6月24日周正龙因“私藏违禁物品”被陕西警方带走,再到6月29日被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报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涉及的13名官员分别受到处分,“华南虎照”真假谜团总算是云开雾散。

  9月27日,“周正龙案”在陕西省旬阳县人民法院开庭。周正龙以诈骗罪、非法持有弹药罪或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被处罚金2000元。

  11月17日,周正龙被二审法院改判缓刑。18日上午11时许,在旬阳县看守所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周离开看守所回家。

  本报记者 台建林

  起初,他以“人头作担保”。

  后来,他在法庭鞠躬:“我错了。”

  最终,他再次祭出人头:“我这个东西,就是把我的脑袋砍了,也是真的。”

  他,就是52岁的陕西省镇坪县猎人周正龙。

  周的反复无常,让从2007年延续到2008年岁末的“最牛肥皂剧”———陕西“华南虎照”事件掀起一个又一个高潮。舞台正中,聚光灯下,周的一连串魔幻般变化的表情,令人品味再三,不觉莞尔。

  不过,和去年的风光无限相比,周正龙今年的表情似乎要灰暗得多。

  第一个表情:留有余地的“沮丧”

  周的精明、强硬,已经为世人熟识。可是在11月17日二审庭审过程中,周一反常态,多次低头认错,坦承自己所拍虎照是假。

  尽管如此,周的沮丧仍留有余地,他屡次用“我回答不了”、“我不清楚”等回答。律师顾玉树问,在拍照时是否使用过闪光灯,周正龙称“我不清楚”;顾律师又问,照片中的大叶子是怎么来的,周正龙称“这个事情我不清楚”;顾律师再问,为什么要在供述卷宗上签名“周正尤”,而不是周正龙,周正龙低头长叹一声,然后对审判长说:“这个问题我不需要回答。”他还数次打断妻子罗大翠的证言,恍若在自家的饭桌旁。他甚至几次打断法官的话,或者不耐烦地拒绝法官提问,“我刚才已经说了”。

  律师提问,在周提出上诉后,与辩护律师的会面中,周曾提出自己拍摄的是真虎,“为什么在这个问题上出现反复?”周说:“我不需要反过来说这件事是真的。(这次)是我最后一次机会,希望法庭帮我减轻负担(刑期)。”

  周的突然变口,让律师有些措手不及。周流露出少有的窘迫,说:“我自己做错的事情,我都认错。请求法庭不要再调查,也请求律师不要为我再辩了!”律师不肯就此作罢,反复向周提出这个问题,直到被审判长叫停。旁听的人感到相当有趣。

  律师又提出为周正龙测谎。法庭合议认为,目前在中国测谎结果不能作为法律依据。另外,庭审中的其他证言证词能够相互印证,因此没有测谎的必要。

  “看得出,周正龙很害怕家里人现身,于是把所有责任往自己身上揽。”陕西电视台一位记者这样描述。周在庭上坚称“华南虎照片”造假过程中的所有行为都是独自进行的,并没有其他人参与。

  “我错了,我是个法盲。”法庭最后陈述阶段,周正龙只说了一句话。

  周正龙案二审从早上8点30分开始,庭审长时间的停顿在举证阶段,许多记者熬不住离去了。

  经过长达12个多小时的庭审后,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被告人周正龙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2000元;犯非法持有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元。

  法庭宣判时,旁听席上已寥寥无几。当终审宣判完后,周正龙向审判长深深的鞠了一躬,连声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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