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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反对将自己特别费案与陈水扁案相提并论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31日00:41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2月31日电 陈水扁二度遭羁押,马英九30日表示,“哀矜勿喜,同时深自惕励。”

  据“中央社”报道,马英九30日接受三立新闻专访,在两岸等议题上,和主持人李晶玉数度交锋。针对陈水扁昨晨遭二度羁押,马英九对陈水扁首度遭羁押时的看法相同,并未多表示意见。

  不过,面对主持人援引马英九特别费案和陈水扁案相提并论,提及马英九也有“逃亡之虞”,马英九两度反问“检察官有说我有逃亡之虞吗?”他强调,如果他的情节有羁押必要,检察官怎么会不要求法院羁押,但两者案情根本不一样。

  马英九并说,他的案子相对单纯,只有特别费一个部分,不是“国务机要费”案,“第二我没涉及洗钱,第三我没涉及什么龙潭购地案,第四我没涉及什么‘外交’机密案。”

  他并要主持人注意起诉书中最后一句话“从轻量刑”,强调既然是从轻量刑,怎么会要羁押。

  针对自己的特别费案,马英九说,法院三审都判他无罪,且不论哪一个阶段,检察官的指控统统都被法院驳掉了;他还提到,他被起诉之后,还听到有检察官评论此案说“凡是学法的,都看不下去。”

  对于主持人询问台湾司法是否越来越恶质,马英九反驳说,大部分人都觉得台湾司法和5年前、10年前相比有进步,就算是他的案子,他觉得检察官涉嫌制作不实笔录,但他还是认为司法比以前进步。

  马英九也举例指出,最近有些国民党民代被判刑,甚至被宣告当选无效,显见并没有哪个人特别针对哪个党。

  他表示,起诉陈水扁的调查是2年前开始,调查单位当时是查黑中心,后来成为特侦组,特侦组是陈水扁任内设置,特侦组负责人“检察总长”是陈水扁任命的,都不是新政府上任之后组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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