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河南商丘中院原院长受贿40万获刑5年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31日05:10  大河网-河南商报

  商报讯(记者 王红伟 通讯员 孙伟伟)受贿40余万元,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郑全成获刑5年。昨日下午,全省法院召开2008年廉政工作会,公布了数起法官受贿或枉法裁判等渎职犯罪案件。

  “对个别法官的知法犯法案件,必须严厉查处。”省高院院长张立勇表示,情节严重的,坚决将其清除出法官队伍,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省纪委一位负责人出席了会议,专门向现场法官讲述了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郑全成受贿案。2004年春节至2005年春节,被告人郑全成利用其担任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职务便利,先后三次收受商丘建设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某40余万元后,枉法裁判,造成国家损失1000余万元。今年,长葛市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郑全成有期徒刑5年。


Powered By Google 感动2008,留下你最想说的话!
flash

更多关于 院长 犯法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