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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特侦组:以遵照司法的方式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31日12:23   南方新闻网

  仅凭给“前总统”戴上手铐这一点,台湾特侦组还不足以成为历史的勇士;真正重要的,是他们以完全遵照司法的方式抓了“前总统”。

  恨陈水扁者,责怪特侦组的检察官们对待嫌犯太“温良恭俭让”,爱陈水扁者则高呼“迫害”,因为他们都还停留在传统思路上,以为审判陈水扁不过是中国历史上出现了无数次的“政治清算”的又一次重演罢了。

  infzm网友:台湾特侦组和“陈水扁案件”就是法治的活生生的标本。但或许当类似的新闻不再占据头版,当民众对法治理念习以为常时,真正的法治社会就快降临了。

  但是特侦组遵循着自己对“司法独立”的理解,按部就班,抽丝剥茧。毕竟司法是要求程序正义的,司法是依赖真凭实据的,所以,当2008年11月11日16时30分,特侦组以“侵占公有财物”、“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利用职务收受贿赂”、“触犯洗钱防制法”、“伪造文书”的罪名将“前总统”押上囚车时,我们才可以说,他们为“司法独立”正了本、清了源。

  给“前总统”戴上手铐,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都会成为最重大的新闻。不过很多时候,人们惊愕的,是“总统”当政期间居然能干出这些肮脏的事情来,而不是“抓前总统”这个行为本身。(作者: 南方周末记者 郭力 来源: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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