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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作者:王伟2
写稿日期:2009-01-01
【导语】今年9月18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废止《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要求所有食品企业从09年1月1日开始不得使用印有免检标识的包装。今天记者到多家超市暗访发现,不少商家仍然在销售带免检标识的食品。
【正文】记者走访了几家超市,发现部分产品包装上仍存在“免检”标识。其中以糖、大米、面粉、调味品为主。尤其是酱油和醋等调味品,记者发现正在销售的十个品牌的调味品中有一半以上带有“免检”标识。
【同期】
记者:不是说这个不让卖了吗
销售人员:规定是说1月1日厂家不得在包装上印有“免检”标识
去年印的,在保质期内还可以用
【正文】为了印证销售人员的话,记者登陆国家质检网站,发现配合《停止实行食品企业国家免检的公告》还有一个文件《做好停止食品类生产企业国家免检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所有食品企业不得再使用印有免检标志的包装,也就是说,所有食品厂家从09年1月1日不得使用“免检”标识,但是如何对待去年生产的包装上有“免检”标识的产品、并没有明确解释。
【同期】某商家
我们包装都是提前印好的
所以不能很快撤消
【正文】记者在市场上也发现,不少过去有“免检”标识的产品,现在取消了“免检”标识。比如所有牛奶商品上都看不到“免检”标识。记者了解到,从2000年开始,质量监督部门组织实施了产品质量国家免检制度。“免检”的初衷是为了促进企业提高质量,避免各种重复性的检查,减轻企业的负担。
【同期】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 刘俊海
使企业放弃了自律
免检会使消费者产生从众心理
【正文】取消“免检”制度有利于促进厂家自律,使消费者的安全也多了一份保证。据悉,从此前国务院下发废除“免检”令以来。北京质检部门已经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重新对北京市场上的免检产品开始进行分批分次的质量检测。北京台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