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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香港一月四日电 最新一期《紫荆》杂志刊文指出,香港媒体报道风化案件的手法有“春宫化”趋势,引起家长们群起诟病,呼吁传媒应摆脱纯商业思维,尽传媒应尽的社会责任。
文章说,去年十一月底十二月初,香港旺角警署曝出一位警察涉嫌强奸报案市民的恶例。各媒体一拥而上,无一肯漏过这单性案件报道,甚至几大主要报纸整版整版地报道这起案件,不单有文字照片,还有想象构图,目的是要勾起读者充分的想象力,增加报纸卖点。
有香港学者早先对香港媒体的色情化报道专门进行过研究,发现报章在报道风化案时,刻意用大量露骨的字眼描绘性交或性侵犯的案情,甚至标题也加入露骨字眼,刺激读者观看内文。报道手法并未顾及受害人的感受,对受害人造成二次伤害,增加受害人及家人的伤痛,违反了社会保护受害人的伦理原则,亦违反新闻专业操守。
学者的研究认为,港媒报章已受到西方“煽色腥主义”报道手法的影响,强化的内容与读者知情权及公众利益等课题完全无关,只是借卖弄色情来增加新闻的可观性。
有研究者指出:香港风化案报道中受害人相片通常都是全身相片,最大的面积占到头版的三分之一;通常报章都不会加马赛克在受害人身上;有时,报道还会透露受害人的居住区域、工作性质,甚至是工作区域。
暴露受害人身份是触犯香港法例的,但报章往往辩称报道中的相片及消息不能使读者识别受害人的角色。为了报纸的销量,报馆和编辑下意识地都在打法律的擦边球。
文章强调,传媒既是一件商品,也是推动改革社会的动力。传媒若只为求吸引最多的读者以作促销,极力渲染内容,甚至突出色情和暴力报道,可以说是往歧路上越走越远。
文章指出,香港的家长们也普遍担心,传媒过于商业考虑,漠视本身的社会责任,而香港的未来主人翁从小耳濡目染,可能养成偏爱看煽情、血腥和色情的新闻故事的习惯。
文章呼吁,传媒应摆脱纯商业思维,把自己办成一个既受大众欢迎又能摆脱低俗的色情暴力的媒体,这应是传媒永恒的追求。(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