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记者郑丽颖)昨日记者从长春市社保局了解到,即日起,接续养老保险凡是有政府贴息贷款、政府担保低息贷款意愿并符合贷款条件的生活困难人员,均可持有效证件和资料到长春市社会保险局个体分局(亚泰大街3336号金业大厦)办理相关申报手续。
政府贴息贷款
申报条件:需同时满足下述四个条件。因国有企业改革、转制、破产原因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原已参保但由于生活困难中断缴费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超过5年;实际缴费年限不足15年。
贷款金额:申请贷款用于缴纳当期养老保险费的,本人至少需自行承担600元,其余部分可办理贴息贷款。其中,凡领取社会保险补贴人员需预缴当期养老保险费的50%,其余部分可办理贴息贷款。享受低保(含低保边缘)人员提供低保证明,可申请全额贷款,并可申请补缴养老保险欠费的全额贷款。
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2年,其中宽限期(贷款发放日至还款日)不超过5年,还款期不超过7年。
所需资料
需准备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一张,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已婚人员需提供夫妻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离异人员需提供离婚证和未再婚证明,丧偶人员需提供未再婚证明)。
另外,按照不同情况,尚需携带以下资料:
已在社保个体分局接续社会保险关系现已中断缴费人员还需持其个体缴费手册,其中享受低保人员还需提供低保证明;尚未在社保个体分局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接续人员需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享受低保人员还需提供低保证明),《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养老保险增减变动情况表》或参保证明。
政府担保低息贷款
申报条件:同时满足四个条件:具有长春市户口;属于“4050”人员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家庭月人均收入500元以下的;参保缴费5年以上的;由于家庭生活困难中断缴费的。
贷款金额:可获得当期养老保险费及补缴养老保险欠费的全额贷款。
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20年,其中宽限期(贷款发放日至还款日)不超过10年,还款期不超过10年。
所需资料
需携带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一张,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已婚人员需提供夫妻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离异人员需提供离婚证和未再婚证明,丧偶人员需提供未再婚证明),收入证明(如低保证、低保证明等,月人均收入500元以下可在原单位或社区开具收入证明)。
另外,区分不同情况,还需携带以下资料:
已在个体分局参保的人员需携带个体缴费手册;在单位断保、尚未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人员需携带《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养老保险增减变动情况表》或参保证明;在单位漏保的人员,需携带人事档案、《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注意事项
长春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强调说,在社保部门申报贷款的人员,还需要经过经办银行审核并签订有关贷款合同。
另外,由于目前统计部门尚未公布2008年长春市在岗职工社平工资,因此暂时无法确定2009年个体参保人员养老保险缴费额度,凡通过贷款审批的人员可先明确缴费档次,待社平工资公布后即可划拨相应贷款。
有意申请贷款人员可拨打电话:0431-88676115、88619076、88673927对相关事宜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