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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民告官案件中行政机关胜诉率近半

  成都市中院日前得出权威调研结论,最近3年,全市法院审结的“民告官”案中,行政机关胜诉率近半。“这一数据在全省领先,说明成都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理念已经树立。”省高院相关人士认为。日前,市中院将调研情况上报省高院,建议建立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

  “民告官” 官方胜诉率全省领先

  成都市中院在调研中给出一组数据指出,2006年至去年11月,全市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分别为1028件、1412件、1107件,已经审结的行政案件为906件、1405件和928件,行政机关胜诉的案件为434件、674件、427件,胜诉率分别为47.90%、47.97%、46.01%。

  “这一数据在全省领先。”省高院行政庭相关人员称,行政机关胜诉率看似不到一半,其实已经很高,因为除胜诉的案例外,其他案例行政机关并不都是败诉,还包括双方达成和解及支持部分诉讼请求的情况,“这说明,成都市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理念已经树立起来,依法行政的水平较高。”

  行政机关败诉的主要原因,既有实体方面的,也有程序方面的。

  违反实体法律法规规定的主要表现为行政处罚中认定事实不准确;处罚决定书没有说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是否属情节严重,而适用法律中却引用了违法情节严重的法条等等。

  程序方面主要表现为作出行政处罚前,没有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认定违法主体不准确,例如对一些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个体工商企业认定违法主体不准确;告知听证程序后,未在听证期限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机关在送达文书时不规范等。

  建议: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

  调研结果还表明,这些案件中,行政机关出庭应诉的比以前高,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还是不高。至于原因,调研分析,部分行政机关一把手确实公务繁忙,有的则是不愿正视自身执法中的问题,另一原因是法律并无强制规定。

  市中院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当年度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并应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情况纳入当年行政机关的工作目标考核。

  谢崇航 李勇 本报记者 蔡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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