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老地名成为保护对象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5日04:27  深圳商报

  【本报讯】(记者 董超文 通讯员 王海江)市规划局官方网站(www.szplan.gov.cn)昨日公布《龙岗区地名分区规划》,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根据该规划,龙岗全区划分为776个街坊。

  这一规划提出,龙岗形成行政区、街区、街坊三级的面状地名集合。全区分为116个街区、776个街坊。

  据了解,街坊的划分范围依据《深圳市地名总体规划》而划定,主要依据已建成的各级城市道路中心线、规划确定的路网中心线、铁路用地红线、绿地(公园)边界线、河流、水面、山体等自然边界线,以及农田、水源、自然保护区的边界线,适当考虑街道办事处辖区范围、社区居委会辖区范围、城市功能分区、宗地等因素进行划分。街坊的规模一般为20~50公顷。

  这一规划同时还提出了保护地名文化,挖掘更多值得保护的老地名,并且提出了具体的保护对策。

  规划提出,改革开放以前出现的地名为老地名,属于保护对象。收集范围包括:上层次规划梳理的老地名;记载于《深港史料丛刊第二辑【嘉庆】<新安县志>校注》的地名;深圳1986年《地名志》中明确了产生时间的地名;记载于上世纪70年代以前的地形图上村落和聚居点名称。龙岗将在老地名原指示地点上或地域内设立标识,可以避免地名的使用与其生长地相脱节。

Powered By Google 感动2008,留下你最想说的话!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