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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政协委员联名建议土地流转尝试“新概念”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5日05:22  荆楚网-湖北日报

  荆楚网消息 (湖北日报) 昨日开幕的政协武汉市第十一届三次会议,市政协经济委员会、农业界、市民进、市民建、市台盟、市九三学社六大单位,联名提出《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有序流转,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建议案。一个个亮眼的设想,以期为提高农村土地利用率、解决我省“三农”问题指出一条路径。

  推行“股票田”

  近几年,武汉市郊各区尝试探索农村土地流转,截至去年底全市农村土地流转面积57.81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18.84%,其中仅去年就流转土地28.21万亩。中央批复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时,允许武汉城市圈内实施基本农田有偿异地代保探索。

  建议案就此提出,推行“股票田”模式,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量化为股权,统一规模经营,农民按股分红,也可以出租给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或龙头企业规模经营,同时吸纳出让土地的农户就地打工,获取务工收入。

  此外,鼓励整村、整组农户将各自承包的土地,统一委托乡镇(街)流转服务组织集中流转,并对流转土地连片整理形成农业园区,进行农业项目的招商引资或实行企业化管理。

  建立“土地银行”

  “土地银行”的概念并不新鲜,在全国很多县镇也有过推行的先例。但在湖北,这样的概念目前还只是个设想,并没有具体落实实施。

  此次集体建议案抛出这一提法:探索建立土地存贷合作社或“土地银行”,即集体经济有一定实力的村,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依托,建立土地存贷合作社,引导长期在外务工的农户“存”入土地,根据流转期限先支付流转费用,并将“存”入的土地连片管理,吸纳种养能手、专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贷”出土地,经营业主给付土地存贷合作社整体流转费用,两次流转费用允许存在一定的差价,作为村集体资产。

  建议案要求,同时在市(区)农经局和乡镇政府设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负责土地流转服务和监督管理;设立土地流转法律咨询服务中心,负责土地承包及流转纠纷的调解和仲裁;建立“农村土地流转信息服务平台”,为农民提供便捷的信息服务;建立土地流转的价格指导机制和经营主体的准入机制。

  用土地换社保

  上世纪80年代因生产发展的需要,土地家庭承包责任制顺应时代潮流而生。这个举措让当时很多农民都尝到先富裕起来的甜头。但随着生产和技术的局限性及分散经营等,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缓慢。

  建议案指出,土地银行的设想是顺应时代发展,但在实施土地流转的同时,必须加强配套体系建设,保证农户的切身利益。

  具体来说:一是开展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试点,探索以土地承包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产权等,置换城镇社区户籍、保障、住房、子女教育;二是推进建设武汉稻米期货交易中心和生猪期货交割市场,发展农产品期货交易;三是跟进相应的粮食补贴、良种补贴、农资补贴和农机补贴等;四是对规模经营业主在管理用房、税费征收、信贷额度等方面给予优惠和支持。

  (记者 涂亚卓 彭磊 通讯员 陈国方 阮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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