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李景莉 记者 卢华)利用外地货车司机人地生疏、耽搁不起的心理,多次用租来的现代小轿车以“碰瓷”的方法,在108国道上连续对过往外地大货车司机进行敲诈,强行索要赔偿款。记者昨日从周至县公安局获悉,该局将这一在国道上蓄意敲诈外地司机的犯罪团伙摧毁。
2008年11月15日,周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群众举报,在108国道沿途,有一恶势力团伙多次敲诈外地汽车司机钱财。接报后,局长刘曙林高度重视,指示对黑恶势力决不能手软,尽快铲除。副局长刘太康周密安排,认真部署,迅速成立了以刑侦大队长李义为专案组长、副队长张养根为副组长的“11·15” 涉恶团伙系列敲诈案专案组,立刻展开侦破工作。经初步调查了解,有一犯罪团伙在108国道长期用小轿车故意擦挂外地大货车,进行敲诈。由于犯罪嫌疑人作案时每次都擦挂大货车,在自己的小轿车上形成损伤,给人造成交通事故的假象,一面报警让交警勘查现场,一面纠集几十个社会闲散人员围住货车示威,给货车司机造成心理压力。货车司机急于赶路,往往高额赔款了事。由于多次作案得手,手法非常熟练,索要赔款张口就是1万元,而且气焰嚣张,常常威胁处理事故的民警,如果处理不好,就要投诉等。
民警锁定了该团伙用于长期“碰瓷”的车,为一辆银色现代小轿车。经过缜密侦查和大量的外围摸排工作,专案组发现一名叫姬楼的小伙有重大嫌疑。2008年11月28日,经过一天一夜的守候后,民警在姬楼回家时将其抓获。经审查,他交代了从2008年7月至11月份,伙同董某、何哲、贾虎、唐振国等人在周至县108国道马召段、大转盘附近等以“碰瓷”的方式多次敲诈外地货车司机的犯罪事实。
截至昨日,此案另三名嫌疑人何哲、贾虎、唐振国也被抓获。据交代,四名犯罪嫌疑人在董某的纠集下,利用外地货车人地生疏、耽搁不起的心理,多次用租来的现代小轿车以“碰瓷”的方法连续对过往外地大货车司机进行敲诈10余起,强行索要赔偿款(最高达1万元),涉案价值37700元。目前该案首要成员董某警方正在抓捕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