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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张力)昨天市高院宣布,在金融危机当前,专门出台12条措施,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驾护航”。其中包括经济困难的中小企业打官司可申请减、免或者缓交诉讼费;农民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确无财产可供担保的,可以不提供担保等。
经济困难企业可减免缓诉讼费
昨日,市高院“措施”中规定,对因资金链断裂导致的,以同一债务企业为被告、多个法院有管辖权的系列案件,法院将通过指定管辖、统一裁判、集中执行方式进行处置。对经济困难的中小企业,法院将加大诉讼费用缓、减、免力度,并加强诉讼指导和风险释明,引导其收集证据和参与诉讼。市高院副院长张弢称,这样可以避免各法院就同一债务企业的同类案件出现裁判标准不统一、执行手段有冲突的现象。
同时,法院将加大诉讼费用缓、减、免力度,可减轻涉诉困难企业的经济负担。据悉,在这之前, 法院主要对自然人在诉讼费上实行缓、减、免。
企业恶意裁员将快审快结
“措施”还规定,对金融危机中确无挽救希望的企业,根据当事人申请启动破产清算程序时,将优先保护普通职工工资、社保、伤残补助等债权。另外,法院将快审快结,及时执行企业恶意裁员及拖欠劳动报酬的案件,保护劳动者就业权、获得报酬权。要是企业主有欠薪逃匿可能的,法院将及时采取稳控措施。
市高院副院长张弢介绍,为方便农民工维权,法院将缩短立案、审理、执行等环节的办理时限,扩大简易和速裁程序的适用。农民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按照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应当提供财产担保。但该农民工如确无财产供担保,可以不提供担保。
法院慎用强制措施
另外,张弢称,法院将慎用强制措施,既充分利用财产保全、先予执行、强制执行手段,为债权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追回生产经营必需的“救命钱”,更要慎之又慎,严禁超过债权人起诉标的额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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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举报老赖年收房租12万
本报讯(记者 张力)昨日,市高院执行局局长刘强介绍,近一个月来,全市法院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被执行人,拘留48人,罚款1.6万元;已执行历年积案498件,执结标的3.19亿元。
连日来,高院执行局收到近200个对老赖的举报电话、21封举报邮件,其中有近10%的电话和邮件是举报和提供财产线索。最有价值的一条线索是一个市民提供的,他称看到高院公布的老赖信息后,发现其中一位老赖竟是自己的邻居。据他了解,这位邻居相当有钱,并不是还不起债务的人。他提供线索称,这位邻居在南滨路有一层楼正在出租,一年租金高达12万元。并且据他了解,老赖家里豪宅就有3处。
据刘强介绍,很多老赖身缠多起官司拒不执行,却继续在国内高消费或出国逍遥。为此,市高院执行局将这部分人列入征信网黑名单,对其投融资、招投标、市场准入加以限制等强制执行措施。不久前,他们将48名老赖名单拿到了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备案。经查,这48名老赖中,已有20人成功办理了出国护照等相关手续。市局出入境管理处已经将这些人的出境手续冻结。
市高院院长今做客新华网答网友问
本报讯(记者 张力)今日下午三点,市高院院长钱锋将做客新华网,回答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同广大网民进行在线互动交流。
据市高院介绍,如果网民想和钱锋院长进行在线交流,可以在新华网重庆频道中提出自己想要了解的问题,届时钱锋院长将亲自对其作答。
另外,记者从市高院还了解到,截至目前已有众多网友提出了自己想要问的问题。如:如何把重庆打造成打官司最便宜、最公正有效的地方?重庆法院何时实现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初显成效的“四个一律”如何制度化,会不会“人一走茶就凉”等等。
公安部:对企业高管要慎用拘留逮捕措施
日前,公安部部长助理郑少东在全国公安机关经侦系统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说,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各级公安经侦部门要讲究执法方式方法,对负责企业正常经营的高管人员要慎用拘留、逮捕措施。
郑少东说,决不能因为执法不当给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郑少东表示,对涉嫌犯罪企业的正常经营账户、资金,要慎用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对负责企业正常经营的高管人员也要慎用拘留、逮捕措施。要从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出发,根据必要与可行的原则,正确适用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