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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烟台1月4日讯经烟台市政府确定,自2009年1月1日起,烟台市将取消和降低209项行政事业性、经营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全市每年可直接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达4.6亿元。
据了解,这次取消和降低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属落实省级及以上政策的有174项,减费额6560多万元;属烟台市确定政策的有:取消16项经营性收费,对19项行政事业性和经 营 性 收费标准降低40%,对在烟台市区域内执行的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均降低10%,合计减费额3.9亿元。烟台市对以上两项降低收费标准的政策,暂定执行一年。
据悉,烟台市取消的16项收费项目,涉及公安、税务、卫生、安监等13个部门和单位,主要项目有海上保安服务费、驾驶员电子仪器考试收费、防伪税控升级知识培训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实作费等。降低的19项收费标准,涉及水利、交通、人防、质量监督、卫生防疫等12个部门和单位,主要项目有河道工程维护管理费、人防工程建设费、公路运输管理费、计量检定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卫生防疫监测和卫生质量检验费等。
专家分析,烟台此举将进一步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优化发展环境,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