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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山西山东两省在北京签署《晋鲁两省加强能源交通领域合作框架协议》
本报1月4日讯 (记者 康东海)经过认真协商,山西、山东两省就能源交通方面的合作达成了《晋鲁两省加强能源交通领域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称 《协议》)。今日上午,《协议》的签字仪式在北京举行。山西省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宝顺,省委副书记、代省长王君,山东省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姜异康,省委副书记、省长姜大明等两省领导出席签字仪式。
根据协议,到“十二五”中期,山西将通过大型煤电基地建设和电网建设,每年向山东送电1000万千瓦。同时,两省将共同努力,积极争取铁道部及其他兄弟省支持,确保山西中南部到山东日照的出海铁路能够在今年6月份以前开工建设。
据了解,“变运煤为送电”将是我省实施转型发展中的重要内容,把煤炭就地转化为电能输送出省,就能腾出铁路公路运力来发展旅游文化等产业。中南部“出海铁路大通道”的建设除了能够增加铁路货运能力、解决山西中南部煤炭运输瓶颈外,该铁路还贯穿了吕梁、太行、沂蒙三个革命老区,对于拉动老区的经济发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也尤为重要。
为了保证两大工程能够顺利实施,山东积极鼓励和支持本省的大型能源企业参与我省能源开发和煤电一体化项目建设,山西也支持山东能源企业与山西省能源企业合资合作开发、建设煤电基地,并优先考虑作为“晋电送鲁”的电源点。同时,两省将进一步加强煤炭产销合作,并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以满足山东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对煤炭资源需求日益增长的需要。
为加快推进“晋电送鲁”和山西中南部出海铁路、港口等建设项目的落实,双方还专门成立了加强能源交通领域合作领导小组来协调日常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