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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的钟声刚刚敲过,晋鲁两省就在能源交通领域的战略合作方面祭出大手笔:双方在京签订加强能源交通领域合作框架协议。从今年开始,双方将实施“晋电入鲁”工程和山西中南部出海铁路大通道工程。这是继去年九月签订的两省全面经济合作协议精神的具体落实和延伸,是两省经济交流合作,特别是能源交通领域进一步合作的一件大事、喜事。对于晋鲁两省来说,是一个良好的开端,也是一个重要的契机。
这次框架协议的签订,是两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科学发展、转型发展、互利发展的具体实践。山东是我国东部沿海经济大省,是沿黄河经济带与环渤海经济区的交汇点,是全国最大的开放区域之一,经济和社会发展迅速,对能源的需求旺盛。我省是我国重要的能源和工业基地,煤炭等资源十分丰富,电力等产业基础较好,地理位置优越,发展潜力很大。通过实施“晋电入鲁”和出海铁路大通道两大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快推进两省在能源交通领域的战略合作,对于两省发挥各自的优势和特色,实现优势互补,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框架协议的签订是双方联手抵御金融危机的有力举措。两项宏大的工程,投资巨大,拉动作用将十分明显。对于贯彻中央关于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的方针,抵御金融危机,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增长具有重要的意义。
框架协议的签订,是一个良好的开端,也是一个重要的契机。要把这些协议变为现实,还有大量的工作,需要艰苦的努力。我省有关部门要按照框架协议的有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紧密与山东省有关部门联系、协调、交流,抓紧有关规划、方案、措施的落实,积极开展工作,力争两大工程早日取得成效。
本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