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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人者被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5日09:59  海南特区报

  《一男要求客房内打醒酒针 遭拒后拳打医生脚踹护士》追踪

  (见本报2008年11月2日6版)

  省纪委、省监察厅昨日向本报通报事件调查处理结果

  打人者被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

  □记者 廖自如

  本报讯 去年10月30日晚9时50分左右,一男子醉酒躺在儋州顺龙宾馆810客房内,要求宾馆服务员求助120上门打醒酒针。急诊中心医务人员赶到现场时,该男子提出在客房内打针,但被医务人员婉拒。该男子随后只穿内裤在宾馆内追打两名医务人员。据了解,该男子是省农业厅的一名处级干部。

  案发后,警方介入调查处理。次日,在当地警方陪同下,该男子向两位被打的医生护士认错,赔礼道歉,并向被打医生和护士各支付1000元医疗费和抚慰费。

  受中共海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海南省监察厅委托,省纪委、省监察厅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田运清昨日约见本报记者通报事件调查结果,他介绍说:去年11月2日,《海南特区报》的报道,引起了中共海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海南省监察厅的高度重视,当天指示由省纪委、省监察厅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3名干部和省农业厅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负责纪检工作的徐日东组成联合调查组,当天下午第一时间赶到儋州,先后详细调查了相关当事人、目击证人和当地受理此案的公安部门。调查的事实和结果与本报报道的情况基本相同。调查结束后,为了教育本人和其他党员干部,日前,经中共海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海南省监察厅对调查材料进行审理、常委会研究决定:中共海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给予省农业厅副处级干部刘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省监察厅给予刘某行政记大过。

  据省农业厅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负责纪检工作的徐日东介绍:1月4日上午,省纪委、省监察厅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代表中共海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海南省监察厅向刘某通报了组织上对他的处理决定,刘某本人对纪检监察部门的处理决定表示接受。

  省纪委、省监察厅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田运清就此事件对记者说:省纪检监察部门对刘某的处理决定,对他本人是刻骨铭心的教训,对所有的党员干部也是深刻的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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