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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聚焦司法难点热点
这次深化改革提出要解决的问题,聚焦了群众司法需求的难点、热点问题,也是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关键环节。抓住这些问题进行改革,就能够获得人民群众的广泛拥护和支持,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经过对现行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进行全面综合分析,本着突出重点、加强监督、稳步推进的要求,提出了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加强政法经费保障等4个方面改革任务。
在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方面,主要是对完善侦查手段和措施,完善职务犯罪侦查监督,完善诉讼法律制度,完善民事执行体制,完善人民参与监督司法的法律制度,健全维护司法权威的相关制度等方面提出了改革意见,以进一步保障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在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方面,提出要把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上升为法律制度,转化为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到执法实践中去,使之既有利于控制社会治安大局、增强群众安全感,又有利于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
改革的重点是,一方面,适应新时期犯罪行为发生的变化,对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安全的犯罪从严打击。
另一方面,对轻微犯罪、未成年人犯罪,按照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实行宽缓处理,尽量教育挽救,增加社会和谐。打击犯罪、改造罪犯的目的是为了遏制犯罪,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这也是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重要目标。司法行政、公安机关特别是监管场所要把教育人、改造人放在第一位,切实提高教育改造质量,真正使犯罪人员痛改前非、重新做人;对于不收监关押的,要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建立有效的社会监督、管理、教育、矫治机制,强化社会教育改造罪犯的功能,真正在社会上、家庭中把他们教育改造好。
在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方面,改革意见本着“从严治警”与“从优待警”相结合的原则,提出完善政法干警招录和培训机制,完善政法干警行为规范和职业保障制度,加强政法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严肃查处政法干警违法违纪行为,改革完善司法考试制度和律师制度等。
为了把住“入口”,切实解决中西部政法干警特别是法官、检察官短缺的问题,选择部分政法院校,从军队、武警部队具有高中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和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中,定向招收部分学员,毕业后充实到中西部地区基层政法机关。要出台一系列政策,确保高素质人才稳定在一线,扎根在急难险重岗位。要建立健全政法干警每年定期集中培训制度,加强对政法干警的政治、业务培训。
在加强政法经费保障方面,提出建立分类保障政策和公用经费正常增长机制,制定完善各类业务装备配备标准,规范基础设施建设的经费保障,以加大对中西部困难地区政法经费的支持力度,提高政法部门经费保障水平,保证政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的经费需要,促进司法公正。
需要强调的是,各级政法机关应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和现阶段的实际出发,使政法经费保障与国家整体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当地干部群众生活水平相适应,循序渐进,逐步提高。
组织实施工作稳步推进
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政策性、法律性、连续性。与2004年的改革相比,这次改革的任务更重,要求更高,涉及的部门更多。中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在继续落实2004年中央确定改革事项的基础上,把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纳入全党工作大局,加强领导和协调,保证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目前,中央政法委正在抓紧制定实施改革意见的分工方案,逐项明确改革的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中央政法委和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中央的要求和部署,及时掌握改革进展情况,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评估工作。地方各级党委和政法委也要认真研究改革工作,积极主动地做好相关准备,确保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顺利推进,以进一步确保我国政法机关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进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作者为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