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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警方将追缴何庆魁全部万里大造林代言费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5日13:20  北京晚报

  本报内蒙古讯 刚刚宣判的万里大造林案中,该公司董事长陈相贵被判有期徒刑11年,不过其间法院对名誉副董事长、代言人何庆魁获得的488万元代言费是否合法却没有任何表态……1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总队长范新义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何庆魁有还款能力,他们会加大追缴力度,让何庆魁把涉案款全部退还。

  “目前何庆魁退还的还不到200万,他必须全部吐出来。”范新义说,经过他们了解,何庆魁是有还款能力的,只是他不愿意全部退还而已。同时,范新义称警方会加大追缴的力度。何庆魁坚持认为488万是自己的合法收入,“我们演出过100多场,付出过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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