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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就陈水扁再被羁押提起抗告 有三种可能结果(2)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5日16:41  台海网

  据台湾媒体报道,抗告内容主要是:详述陈水扁在起诉后没有串证或逃亡之虞;台北地院以庭长行政会议临时更换审判长,有“违法”之嫌;去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第三次羁押庭当天,陈水扁已由委任律师递状声请法官回避,目前分案审理,请求高院参酌地院的裁定。

  按照有关程序,抗告书送抵台北地院后,收发室会转呈台湾高等法院分案,等候高院十天内裁定。据分析,未来有三种可能结果:一、直接驳回抗告,维持原判,继续羁押;二、高院自为裁定,直接撤销羁押;三、发回台北地院更裁。

  如果发回重审,仍由台北地院法官蔡守训主审。可能结果也有三种:一、维持原判,继续羁押;二、交保释放;三、无条件解除羁押。

  据悉,最后裁定若不如预期,陈水扁律师不排除声请“释宪”。

  陈水扁因涉及多起弊案于去年十一月十二日被台特侦组声请羁押获准,随后即被收押。一个月后,特侦组依贪污、洗钱等罪起诉陈水扁等人,起诉后案件也移送台北地方法院,检方并同时向法院声请继续羁押陈水扁。但台北地院周占春审判长的合议庭审理后却于十三日凌晨当庭释放陈水扁,且不需具保,仅限制出境、出海、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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