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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陈保发 通讯员 赵华)八旬老人被客车撞成骨折,手术后出现脑梗塞并发症。昨日,记者从市二中院获悉,他们近日经二审审理认为,车祸是老人脑梗塞的诱发因素,遂判决车主担三成责,赔偿老人各项费用15万余元。
据介绍,老人姓陈,年近八旬。去年3月2日下午,当他走在开县长沙镇往赵家方向的公路上时,被一辆疾驶而来的客车撞伤倒地,造成左股骨胫骨折。事后,陈某被送医院急救,医生对其实施了左髋关节置换手术。住院期间,陈某出现并发症脑梗塞,还伴有严重的精神障碍后遗症,生活不能自理。后经司法鉴定,陈某的伤残等级为8级,病残为4级,需终身护理和后续治疗,费用每月8000元。鉴定结论还称,脑梗塞并发症的出现,系陈某出车祸后在其自身疾病基础上并发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