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1月5日讯 5日,记者从济宁市安监部门获悉,为确保2009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销售,目前济宁市安监部门在全市集中开展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专项执法监察活动,范围包括生产、批发和零售渠道。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这次集中执法监察活动的检查范围包括,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和零售网点三方面。其中,生产企业的检查重点为生产区、库区内、外部安全距离是否符合标准要求;生产工艺布局是否合理,有无危险工序交叉作业和危险生产区、非危险生产区未分区现象,防雷、防火、防静电设施和危险工房安全防护屏障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