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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受贿凿出“藏金洞”地税副局长获刑11年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6日02:53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讯 据《京华时报》报道,周良洛案中的最大行贿人刘军案发后,又牵出北京海淀区地税局原副局长熊晓京受贿一案。记者1月5日获悉,北京崇文区法院一审认定,熊晓京因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据了解,上世纪90年代初,熊晓京与刘军经人介绍认识。2000年,刘军因与公司一位副总闹分家,他害怕被对方举报偷税问题便找到熊晓京,经过一番打点之后,刘军希望税务局查账并补缴税款。随后的检查中查出泰跃公司偷税3550万、应追缴滞纳金1061万元,碍于情面的熊晓京竟将这笔上千万元的滞纳金“一笔勾销”。2004年,北京市地税局接到群众举报,对泰跃公司进行税务稽查。刘军找到熊晓京“摆平”了此事。事后,刘军给了熊晓京8万元。据检方调查,熊晓京在任海淀区地税局副局长期间,还为海淀区其他企业逃税提供庇护,一共受贿40余万元。

  熊晓京在侦查阶段供述,他在家里冰箱后面的墙壁上凿了个“藏金洞”,把非正常收入悉数放于其中,连他妻子对此都不知情。纪检部门找其谈话后,他连夜将赃款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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