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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监守自盗 自首被拘3个月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6日03:53  重庆时报

  本报讯(记者 汤伟)身为数码城的保安,却协助同伙盗取了商铺内的笔记本电脑,结果很快被怀疑,好在其事后意识到错误自动向公安机关自首,这名22岁的年轻人最终得到了法院的轻判。

  去年9月5日,当时在石桥铺佰腾数码广场当保安的简某上夜班时,朋友尤某前来玩耍,两人突发奇想,商量着要偷一台电脑。随后,简某来到一家电脑公司门市内,将里面一台价值2000多元的笔记本电脑盗出,交给等候的尤某。

  可到了第二天,商家发现电脑被盗后,商场管理部门很快就怀疑到了简某身上。经过领导教育,简某认识到错误,主动向公安机关自首。

  昨日,九龙坡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简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行为已构成了盗窃罪。由于他主动供述了罪行,可从轻处罚,最终依法判决其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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