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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石义胜)林某、邱某借在眼镜厂上班之机,复印设计图纸转售牟利多达28次。近日,龙岗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将两人批捕。
龙岗区横岗六约某眼镜厂员工林某、邱某于2006年7月至2007年5月间,在明知眼镜设计图系眼镜厂的商业机密并具有重大商业价值的情况下,利用职务之便,将该厂的眼镜设计图纸复印后,私自带出厂外出售给他人,先后共计28次。经鉴定,该28份眼镜样本单所记载的眼镜镜圈、镜腿、鼻梁的样式、线条图案、比例关系以及相对位置等不同款型眼镜设计的整体组合技术信息为非公知技术信息,六约某眼镜厂因该28份图纸被盗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为60余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