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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不满再遭羁押 律师昨提出抗告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6日07:11  台海网

  台海网1月6日讯 陈水扁委任律师郑文龙昨天傍晚到台北地院,代陈水扁就遭法官羁押提抗告。郑文龙表示,他们认为北院换法官审案已违法违宪,且陈水扁每次开庭均随传随到,无羁押必要。

  据台媒报道,特侦组去年12月12日依贪污、洗钱等罪起诉陈水扁,案件移审台北地院后,合议庭审判长周占春两度当庭释放陈水扁;台北地院12月25日将特侦组起诉的扁案并案交承审吴淑珍“国务费”案的审判长蔡守训承审。

  陈水扁获释,特侦组二度抗告成功,蔡守训合议庭12月29日重开羁押庭,30日凌晨裁定将陈水扁羁押,但不禁见。

  郑文龙表示,这次抗告由陈水扁签名同意,抗告书全文60余页,详述3大抗告理由,包括:一、改派法官违法违宪,让外界对司法的公信力产生重大质疑;二、陈水扁释放后在外作为可证明没有羁押必要,且每次开庭都随传随到。

  三、陈水扁阵营认为,先前承审法官周占春在12月13日当庭释放陈水扁的裁定,在法律上的效果已经确定,特侦组抗告应属无效抗告,法院后续裁定也应属无效裁定。

  郑文龙表示,身为律师将替陈水扁穷尽所有的法律救济途径,如果不能达到效果,将会寻求释宪。

  此外,台北地院合议庭今天订出首次开庭时间,将在19、20、21日连续3天召开准备程序庭,传讯包括陈水扁在内10名被告,吴淑珍预定农历年后再择期传讯。

  至于特侦组侦办扁家弊案后续部分,检方昨天没有传讯行动,专案人员持续阅卷,为日后调查企业疑行贿等案情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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