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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弹弓打碎车玻璃行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6日07:39  沈阳网-沈阳日报

  本报讯(记者周贤忠、通讯员王帅)盗贼专门瞄上车内物品,砸坏车窗玻璃实施盗窃。记者1月5日在大东区法院了解到,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万元。

  杨某是沈阳人,37岁,他于2007年6月至2008年5月,分别在沈河区、大东区、皇姑区等地实施盗窃。四次盗窃手法相同,都是用自制的弹弓将被害人停放在路边的轿车玻璃打坏,盗走车内的电脑、皮包等物品,盗窃财物价值近9万元,被毁损车门玻璃价值400余元。

  大东区法院一位法官告诉记者,盗窃车内财物案是一种新型的侵财性犯罪,犯罪嫌疑人多把停放在路边和小区院内轿车作为袭击的目标。由于一些车主的防范意识淡薄,贵重物品或大量现金被随意放在车内,极大的诱发了犯罪分子的犯罪欲望与冲动。法官提醒广大车主,要切实提高防范意识,不能随意停放车辆,不要将贵重物品或现金放于车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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