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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浙土地流转渐入“快车道”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6日07:39  解放日报

  一纸土地流转协议,彻底改变一户农家命运。

  日前,48岁的嘉兴农民赵士明和该市南湖区政府所属的绿舟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协议:赵士明将家里7亩多土地的20年经营权,转让给了绿舟公司,赵士明除了每年获取相应租金,一家三口还被纳入嘉兴市社会保障体系;与此同时,赵以自家宅基地(含房产)置换到镇上新建小区的两套公寓房,宅基地则交由政府复耕。

  “两分两换”让农民变“城里人”

  据赵士明所在的南湖区七星镇党委副书记高小梅透露,该镇大树、东进、七星三个村将有296家农户赶在春节前签订完协议,余下的两个村也将在节后全面推进。

  赵士明高兴地说,他这个“泥腿子”从此彻底上岸,变成不折不扣的“城里人”。根据协议,他家7亩多地20年经营权的有偿流转费,是按每年每亩700元的标准为基数,每年每亩递增50元的标准增加。“这样做的意义在于让农民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嘉兴市南湖区副区长、农办主任马纪良说。

  但是,更让农民眼热的是用宅基地置换到手的公寓房。目前,赵士明位于七星镇三家浜社区的新房价格为每平方米1600元。这种具有公共配套设施的商品房具有较大的增值空间,至少比原来老旧的农民自住房增值潜力大。

  这种把宅基地和承包地分开、搬迁与土地流转分开,以宅基地置换城镇房产、以有限期的土地经营权置换社会保障的土地流转模式,被通称为“两分两换”。目前,嘉兴市首创的“两分两换”试点工作已在所辖多个县市全面启动。马纪良介绍,南湖区共有各类农用地34万余亩,此前农民已自发流转1万余亩,开展“两分两换”工作后,截至目前新增流转2.2万亩,“速度相当惊人。”

  职业农民开始领工资

  目前,嘉兴市南湖区正在将集中起来的土地统一对外招商,以吸引农业专业化公司进行适度规模化经营。

  具体负责此项操作的就是绿舟公司。七星镇镇长助理、绿舟公司总经理祁水琴介绍,该公司系南湖区政府全资所有,其职责有二:首先,代表政府同单个农户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将分散的土地集中起来;其次,将集中的土地对外招商,项目只能用于农业。另一方面,嘉兴还可高效利用“两分两换”中置换出的宅基地。据测算,目前南湖区户均宅基地面积约为1亩,“两分两换”之后,户均宅基地可控制在0.4亩左右。“如果全区1573个自然村落全部完成置换,政府将获得非农建设用地2.7万亩。”马纪良说。

  土地流转后,致使嘉兴的“农业招商”快速起步。较先起步的宁波宁海县已出现一大批新型“农场主”。目前,该县5000名农业企业主、农业合作社和种植大户经营着37万亩土地,占全县耕地面积七成以上。位于该县东部沿海的“浙江东海岸10万亩绿色农产品基地”已形成1000亩以上农场10个、500亩以上农场13个、100亩以上经营大户39个,而该基地内7.8万亩是通过土地流转建成的。

  与此同时,宁海县已经有上万名农民通过土地流转转换身份,成为“职业农民”。他们除了稳拿平均每亩450元以上的土地租金外,还有稳定的工资收入。一般男工一天50元,女工40元。这几天,是宁海国盛农场给职工发放工资的日子。57岁的长街镇村民黄思英数着一个月赚来的1200元钱笑逐颜开:“我和老婆同在一个农场上班,加起来一个月收入已超过2000元。”

  “阳光流转”确保农民利益

  不止嘉兴,也不止宁波。放眼整个长三角,土地流转渐成燎原之势。

  江苏省早在2004年1月15日就颁布实施了《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目前,该省土地流转进一步“提速”。东海县2008年初21个乡镇全部建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中心的主要职能是负责全乡镇的土地流转信息搜集与发布,提供交易场所和规范的合同文本,指导流转过程。该县副县长王夫玉说,服务中心成立后逐步遏制住了土地私下流转的势头,新增农业项目的流转双方基本都愿意到服务中心进行规范交易。

  而据浙江省农业厅统计,截至去年上半年,全省土地流转总面积已达510多万亩,占总量1/4以上。具体流转方式有出租、互换、委托第三方经营、反租倒包、土地入股、土地信托和季节性流转等多种。该省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改革指导处处长楼晓云表示,为引导长期、稳定的土地流转,浙江将进一步出台优惠政策,消除农民转出承包地的后顾之忧,充分释放土地流转空间。

  针对苏浙土地流转加速的现状,有关专家建议尽快启动配套工作:一是把土地流转纳入法制化轨道,建议出台土地流转的配套法规,以此来约束土地流转的用途、程序、风险和规模;二是大力发展土地流转中介服务机构,为土地流转提供合同、法律、竞价、纠纷仲裁等服务,保障农民利益;三是逐步建立区域性甚至全国性的土地流转信息交易平台,实现“阳光流转”。

  事实上,这种配套已经在逐步推进:去年12月22日,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在京开幕,审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草案。农业部负责人表示,通过立法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解决机制,可望“及时制止、纠正侵害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违法行为,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 人们期待“阳光流转”确保农民利益不受损害。


本报记者 吴长亮 实习生 徐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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