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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朱桂芳通讯员/潘健红)记者昨天从省国税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有效遏止制售和使用假发票的违法犯罪行为,堵塞税收漏洞,该局决定对《广东省商品销售统一发票》票种进行简并和换版。取消《广东省商品销售统一发票》(裁剪式)的千元版、万元版两种版面的发票。原《广东省商品销售统一发票》(电脑版)改版为限额千元、限额万元、限额十万元等3种版面的电脑版发票。改版后的《广东省商品销售统一发票》(限额的电脑版)从今年1月1日起启用。
省国税局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为尽可能减少因票种简并和换版所带来的损失,原《广东省商品销售统一发票》(裁剪式)千元版、万元版两种版面的发票,《广东省商品销售统一发票》(电脑版)以及《广东省江门市商品销售统一发票》(限额电脑版)、《广东省湛江市商品销售统一发票》(限额电脑版)等发票发售时间至2009年6月31日截止,纳税人领购的上述发票使用期限延至2009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