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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事”副局长监所内讲国学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6日08:01  长江商报

  本报讯(记者 孙明 通讯员 吴申申 张瑞)每周三上午,在青山区看守所内,会有一群身着囚服的少年,聚集在一间不足40平米的监室内习读国文。

  据介绍,2007年3月,“阳光课堂”开班,涉嫌犯罪的教育局原副局长毛某被聘任为文化教员。他从国学入手,以文史常识熏陶感染失足少年,修正他们的人生观。

  毛某为武汉市某区教育局原副局长,因涉嫌受贿,2006年9月被羁押在青山区看守所。这位中学特级语文教师被安排到少年监室居住,教孩子们学习古文,没想到孩子们的学习兴趣很大,扯皮打架的现象越来越少。这种尝试的初见成效激发了驻所干警的灵感,青山区检察院与青山区公安分局联手开办“阳光课堂”。

  “阳光课堂”开课后,在押未成年人也在作文大赛崭露头角。2008年3月,“楚才杯”作文大赛,17岁的王某某和杜某某分获二等奖、三等奖,成为了“楚才杯”首批参加竞赛并获奖的在押未成年人。

  李某某在“阳光课堂”上学习表现优秀,多次被表扬。2007年5月14日,李某某取保候审,成为了“阳光通道”的第一个受益人。4名在“阳光课堂”上表现优秀的在押未成年人均被法院依法从轻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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