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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公安交管部门启动道路交通执法告知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6日08:23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大连1月6日消息(记者张四清 通讯员陈春林 崔建明)大连市公安局将从现在开始,全面启动道路交通执法告知工作。据介绍,这次执法告知是在总结多年道路交通执法工作实践的基础上,并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的。

  大连市道路交通执法告知共分为两种,分别是提示性告知和当面告知。

  提示性告知的项目包括13项内容:一是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风雪雨雾等恶劣天气或者发生有影响的重大突发性事件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以及做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的信息;二是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的信息;三是道路施工、需要封闭道路中断交通的信息;四是驾驶人因交通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信息;五是公告驾驶证停止使用的信息;六是逾期2个月未换领驾驶证的信息;七是逾期2个月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信息;八是具有法定情节,公告驾驶证作废的信息;九是依法被扣留机动车,经通知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接受处理的信息;十是逾期2个月未进行机动车检验的信息;十一是距机动车强制报废期满2个月的信息;十二是具有法定情节,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作废的信息;十三是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未知名尸体的尸源查找信息。

  当面告知的项目。分为口头告知和书面告知,共21项。这也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已经实施的告知项目。

  执法告知有5种形式:包括通过互联网发布公告,通过声讯台发布公告,通过报纸发布公告,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台发布公告和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发布公告等。

  据介绍,大连市公安机关在先期推出交通执法告知内容和方式的基础上,下一步还将陆续推出刑侦、治安管理等部分有关透明执法方面的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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