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窜至金阳抢劫练车市民
团伙主犯领刑20年
金黔在线讯 昨日,贵阳市中院新闻中心向新闻媒体通报,日前,该院对以王全全为首的抢劫、强奸恶势力犯罪团伙作出终审宣判。其中,主犯王全全犯抢劫罪、强奸罪、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其余六名团伙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至十八年。
据了解,王全全(21岁,贵阳市乌当区人)等七名被告从2008年4月15日至5月15日期间相互纠集在一起,在短短的1个月时间内,疯狂租车窜至金阳新区、白云区都溪林场等处7次抢劫路人或在道路上练车的市民,抢走受害人黄某、蒋某某等数十人的手机及现金等物,共计价值14000余元,并在抢劫过程中强奸1人。
另外,在去年的4月21日,被告人王全全因与白云某酒吧的人发生矛盾,便产生了报复念头。次日晚11时许,王全全带着其他几名被告人来到该酒吧,正好遇见贵阳市白云区公安局红山派出所巡防队员周某,在王全全的带领下,几人冲上前去围攻周某,周某被其中一名被告砍伤。随后,王全全等人冲进酒吧,对酒吧内的电视机、影碟机等物品进行砸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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