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五类人五类车不得参加春运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6日12:59  深圳晚报

  深圳报业集团驻广州记者王民 古国真报道 今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防护期从1月11日至2月19日,全省交警将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确保春运交通安全。

  省公安厅规定:未进行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安全技术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非法变更车辆登记项目的,已达到国家规定强制报废期限的,不按规定提交“交强险”或 “三者险”凭证的五类车辆不得参加春运。

  全省各地交警部门将对参加春运的驾驶员普遍进行一次安全教育。交警部门还将督促交通运输企业,不得让5类人员从事春运期间的长途客运:一年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并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上一个记分周期因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持失效、无效驾驶证的;驾驶证被公安机关依法扣留的;所持驾驶证未满实习期的。

Powered By Google 感动2008,留下你最想说的话!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